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
资产支持证券方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 公 开 募 集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运 作 管 理 办 法 》 、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93 号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有关事项的通知》
及相关基金合同等规定 ,现将上海 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 称 “本公司”或“本
基金管理人”) 旗下证 券投资基金 的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方案和风险控制措施 公告如下:
一、 适用范围
本公司旗下所有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的证券投资基金, 包括 本公告公布后成立的可投
资于资产支持证券的证券投资基金 。
二、 投资策略
本公司旗下基金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 除了遵守基金合同中已有的 投资策略外, 主要 从
信用风险、 流动性、 收益率几方面来考虑 , 采用自下而上的项目精选策略, 精选违约或逾 期
风险可控、 收益率较高的资产支持证券项目, 在有效分散风险的前提下为投资人谋求较高的
投资组合回报率。
三、投资限制
本公司旗下 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 全国银行间债券交易市场或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资产支
持证券, 除了遵守基金合同中已有的投资限制外, 还将遵守下述有关资产支持证券 的投资限
制:
1 、单只证券 投资 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10%;
2 、单只证券 投资 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 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
3 、单只证券 投资 基金持有的同一( 指 同一信用级别) 资产支持 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
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
4 、 本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全部 证券投资 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
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5 、本基金管 理人管理 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须具有评级资质的资信评级
机构进行持续信用评级。 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评级, 应不低于
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 AAA 级或 相当于 AAA 级的信用级别。 其他 类别的 证券投资基金应投
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 含 BBB) 的资产支 持证券 ;
6 、因市场波 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不
符合上述 第 1 条、第2 条 规定的投资 比例,本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 易日内调整完毕。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 、本基金管 理人管理 的证券投资基金 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
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 全部卖出 。
若法律法规对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 投资限制进行调整, 本基金管理人对旗
下证券投资 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 投资限制将随之调整。
四、风险控制措施
鉴于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 险 、 提 前 偿 付 风 险 、
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严格的投资管理制度, 通过内部信用评级、 投
资授权控制等方法对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进行有效的风险评估和控制。 同时, 本基金管理人将
对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进行全程合规监控,通过事前控制、事中监督和事 后 报 告 检 查 等 方 式 ,
确保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合法合规。
1 、事前风险 控制
固定收益债券研究员对资产支持证券品种进行研究和分析, 并根据信用质量、 市场流动
性等因素特 征进行合理估值和定价, 并遵守债券入库流程, 建立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库。 债
券研究员充分分析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人的财务状况, 基础资产质量、 外部信用等信用条件控
制信用风险。 针对提前偿付风险, 债券研究员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个案分析, 运用相关评价
方法, 充分揭示可能的提前偿付风险。 投资经理根据对未来利率水平变动的预期, 构建资产
支持证券的投资比例和投资期限, 并在组合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 持续跟踪, 进行优化调
整。
2 、事中风险 监督
风控人员在交易系统中设置相应的风险 控 制 参 数 , 实 时 控 制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投 资 的 头 寸 、
各项投资限制指标。 交易 室根据市场状况监控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指令的流动性风险, 及时将
市场流动性特征反馈给投资经理。
3 、事后报告 检查
债券研究员及时跟踪公司旗下组合持有 的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的 信 用 风 险 、 评 级 变 动 风 险 等 ,
给予投资经理及时的风险提示。 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每日对旗下所有组合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进
行监控和报告, 对于不符合相关风险控制规定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组合调整; 并对投资
资产支持证券可能涉及的合规和法律风险进行管理和控制, 并对上述风险控制全过程进行内
部稽核。
五、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管理人 将在基金年报及半年报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 额、 资产支持证券
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 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持
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 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净
资产比例大小排序的前 10 名资产支持 证券明细。
六、风险揭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 投资本公司旗下各基金时, 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
说明书和上述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方案和风险控制措施。敬 请投资者关注包括投资资产支持证
券可能导致的基金净值波动在内的各项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