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讯】(记者 吴玉函)为加快建设适应市场需求的利率形成和调控机制,探索常备借贷便利利率(简称SLF),发挥利率走廊上限的作用,结合当前流动性形势和货币政策调控需要,央行决定于2015年11月20日下调分支行常备借贷便利利率。对符合宏观审慎要求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隔夜、7天的常备借贷便利利率分别调整为2.75%、3.25%。
“此举意味着央行设定了利率走廊的上限,是利率走廊管理的具体体现。”招商银行同业金融总部刘东亮指出,当市场利率触及上限时,央行可以及时提供流动性,平抑市场利率,此次特别提及针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对中小银行的扶助之意明显。表明目前已进入新老基准利率体系过渡阶段,新的基准利率体系呼之欲出。
但刘东亮认为,不能认为央行调整SLF利率等同于降息,但央行或许也有投石问路的意图。此举有利于避免资金利率的大幅波动,此前SLF利率较高,也有引导市场利率下行的意图,总体上利好债券市场。
民生证券固收行业分析师李奇霖指出,本次SLF利率下调旨在稳定金融机构对未来资金面的预期,降低金融机构对流动性的备付需求,可以肯定的是本次SLF利率下调与降准、降息无关,甚至在政策利率构建和利率走廊完善后,还具备了取消基准存贷款利率的条件。在约束硬化的背景之下,SLF利率下调最终的政策着力点还是在于保护“宽信用”,一是防范金融风险;二是助力稳增长;三是促进新经济增长点的形成。
记者了解到,SLF是全球大多数中央银行都设立的货币政策工具,其主要作用是提高货币调控效果,有效防范银行体系流动性风险,增强对货币市场利率的调控效力。
据报道,央行副行长易纲10月末曾表示,央行已初步构建从隔夜到长期利率的调控体系。11月17日,央行网站刊登的文章《利率走廊、利率稳定性和调控成本》指出,我国在向新的货币政策框架的过渡中也应建立利率走廊机制, 以降低短期利率的波动率,提升未来政策利率的市场认可度和基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