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发
人民银行决定于2015年11月20日下调分支行常备借贷便利(SLF)利率。对符合宏观审慎要求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隔夜、7天的常备借贷便利利率分别调整为2.75%、3.25%。
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解释说,此举是为加快建设适应市场需求的利率形成和调控机制,探索常备借贷便利利率发挥利率走廊上限的作用,结合当前流动性形势和货币政策调控需要而进行的。专家称,此举有助于降低融资成本。
据悉,央行在2013年6月“钱荒”时央行曾采取了相关操作。分支机构常备借贷便利的对象包括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四类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满足1-3个月的大额流动性需求。 央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