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违规信披被罚50万元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叶静)新华百货(600785,股吧)和私募大佬崔军的恩怨迟迟得不到化解,甚至有加码的迹象。新华百货昨日发布公告称,第二大股东上海银宝因擅自发布公开信导致信披违规,被证监部门作出了50万元的处罚。
新华百货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宝银”)邮件转发的证监会宁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上海宝银与上海兆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兆赢”)为一致行动人,崔军系上海宝银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同时担任上海兆赢董事长。2015年6月2日上午,上海宝银在公司官网和《500倍基金网》公开发布了《上海宝银创赢投资公司致新华百货全体股东的一封公开信》(下称《公开信》),提出五项议案,并表示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议案进行讨论并投票表决。证监部门认为上海宝银自行以《公开信》方式在非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将召开新华百货临时股东大会的信息和会议将要审议的议案,不符合现行信息披露规定,认定上海宝银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构成了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因此,证监部门对上海宝银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崔军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据悉,新华百货与崔军之间的缠斗已久。回溯公告,崔军在今年4月14日完成了首次举牌,其通过上海宝银和上海兆赢旗下基金总计持有新华百货1132.4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191%。此后,崔军开启了“蛇吞象”的买入模式,又展开了4次举牌,直有逼宫之势,从而引起了与新华百货控股股东物美控股的纷争。上海宝银的违规信披也由此而来。
(责任编辑:康博)
延伸阅读
|
|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