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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证券: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募集资金规模的公告

2015年11月18日 08:03    来源: 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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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公告编 号:临 2015-058

  东 兴 证券 股 份有 限 公司

  关于调整 非 公开 发 行股 票 发行 价 格

  及 募 集资 金 规模 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结合近期国内证券市场的变化情况, 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进行, 并满足募

  集资金需求, 根据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 经慎重考虑, 公司 于2015年11 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 拟对2015年8月17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

  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之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决

  议有效期进行调整,发行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具体调整如下:

  原 议 案 内容 调 整 后 的议案 内 容

  五、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定 价 基 准 日 为 公司

  第 三 届 董事会 第 十 七次会 议 决议公 告日。 本 次 发

  行 价 格 为不低 于 定 价基准 日 前 20 个交 易 日 公 司

  股 票 交 易均价 的 90% , 即 发 行 价格不 低 于 33.22

  元/ 股 (注: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

  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量) 。

  若 公 司 股 票 在 定 价 基 准 日 至 发 行 日 期 间 发

  生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

  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在前述 发行底价的基础上, 本次 最终发行价

  五、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定 价 基 准 日 为 公司

  第 三 届 董事会 第 二 十二次 会 议 决议 公告日。 本次

  发 行 价 格为不 低 于 定价基 准 日前 20 个 交 易 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即发行价格不低于

  19.06 元/ 股(注: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 定 价 基 准 日 前 20 个 交 易 日 股 票 交 易 总

  量)。

  若 公 司 股 票 在 定 价 基 准 日 至 发 行 日 期 间 发

  生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

  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2

  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核准批文后, 按照相 关规则由董事会与保荐

  机构 (主承销商) 根据市场化询价情况协商确定。

  在前述 发行底价的基础上, 本次最终发行价

  格 将 在 公 司 取 得 中 国 证 监 会 关 于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的核准批文后, 按照相关规则由董事会与保荐

  机构 (主承销商) 根据市场化询价情况协商确定。

  六、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4 亿股 (含

  4 亿股) , 募集 资 金 总额不 超 过 150 亿元 , 扣 除

  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 补充营

  运资金, 扩大公司业务规模、 推进创新业务发展、

  优化业务结构。 本 次 募集 资 金 具体用 途 如 下:

  ( 一 ) 加大对 互 联 网金融 业 务 的投入 ;

  ( 二 ) 在 符合监 管 要 求的情 况 下 适时扩 大 信 用 交

  易 业 务 规模;

  ( 三 ) 加 大 对子 公 司 及新设 分 支 机构的 投 入, 筹

  建 海 外 业务平 台 ;

  ( 四 ) 积极拓 展 场 外市场 业 务 ;

  ( 五 ) 适时扩 大 自 营业务 规 模 ;

  ( 六 ) 拓展资 产 管 理及基 金 管 理业务 ;

  ( 七 ) 加 强 信息 系 统 建设 , 持 续 提 升信息 化 工 作

  水平;

  ( 八 ) 其他资 金 安 排。

  六、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4 亿股 (含

  4 亿股),募集 资 金 总额不 超 过 80 亿元 ,扣除

  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 补充营

  运资金, 扩大公司业务规模、 推进创新 业务发展、

  优化业务结构。本 次 募集 资 金 具体用 途 如 下:

  ( 一 ) 加大对 互 联 网金融 业 务 的投入 ;

  ( 二 ) 在 符 合 监 管 要 求 的 情 况 下 适 时 扩 大 信 用

  交 易 业 务规模 ;

  ( 三 ) 加 大 对 子 公 司 及 新 设 分 支 机 构 的 投 入 ,

  积 极 发 展海外 业 务 ;

  ( 四 ) 积极拓 展 场 外市场 业 务 ;

  ( 五 ) 适时扩 大 自 营业务 规 模 ;

  ( 六 ) 拓展资 产 管 理及基 金 管 理业务 ;

  ( 七 ) 加 强 信 息 系 统 建 设 , 持 续 提 升 信 息 化 工

  作水平;

  ( 八 ) 其他资 金 安 排。

  十、决议的有效期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决 议 自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之日起 12 个 月 内有 效 。

  十、决议的有效期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决 议 自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本议案 之 日 起 12 个 月 内 有效。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17 日


(责任编辑: 康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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