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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有望年底前下发

2015年11月14日 07:15    来源: 证券日报    

  分析人士表示,政策叠加利好民营医疗服务业发展

  ■本报见习记者 苏诗钰

  “关于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指导意见已经完成了初稿,正在征求意见过程中,今年年底前应该能够下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司长许昆林表示。

  10月初,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重点提出要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到2020年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落实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市场调节价政策。

  中投顾问医药行业研究员许玲妮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目的在于适当的提高医疗服务价格,使医务工作人员的劳动成果得以被重视,可以优化医院收入结构,公立医院的运营将步入良性轨道。

  同时,“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健康服务业,推进非营利性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落实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市场调节价政策。

  太平洋证券医疗行业研究员景莹表示,中国整体医疗结构仍呈现“基层轻、医院重”的倒金字塔体系。民营医院在数量与床位增长速度上都有小幅提升,但民营医院的等级仍较低,规模仍较小。政府鼓励加强对民营医院的扶持力度,利好民营医疗服务业发展。

  许昆林表示,当前医疗服务价格远没有理顺。受医疗机构诊疗用药行为和医保基金支付能力等因素的影响,现行医疗服务价格未能完全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另外,医疗服务价格行为也存在不规范问题,加重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的情况时有发生。

  许玲妮告诉记者,这次医疗价格改革的原则主要有四个,第一是坚持调放结合,第二是坚持综合改革,第三是坚持统筹规划,第四是坚持稳步推进。医疗价格改革将正确处理市场和政府的关系,逐渐放开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来促进市场竞争,逐步形成多方参与、动态调整的价格形成机制,达到提供更加优质服务的目的。


(责任编辑: 蒋柠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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