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私募投资法则:远离纯概念和讲故事
Q1:最近,有PE基金建议我共同投资一家互联网高科技企业,说这家企业未来两年就要启动IPO。我觉得企业估值有点高,却也不想错过这次投资机会,该如何抉择?
Q2:我还有一个问题,近期PE基金总是建议我联合投资一家企业股权,我担心基金管理人(GP)推荐给出资人(LP)的项目未必靠谱。联合投资的利弊有哪些? LP怎么评估风险呢?
杨奕琦(贝恩公司全球合伙人)
A1:去年互联网高科技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领域已出现泡沫迹象,我们调查发现,2013年全球私募股权总投资额约在150亿美元,去年这个数字飙升到410亿美元,260亿元的增量投资里,30%资金都流向互联网高科技企业。
不可否认,互联网高科技企业的估值,是最容易受到资金涌入而大幅上涨,最终形成投资泡沫。
面对泡沫,你有两种选择,一是不再涉足互联网高科技企业的股权投资,但问题是你可能会觉得心有不甘,尤其是当前股票牛市行情提供了更高的股权投资回报;二是不计风险参与股权投资,那么你必须做好最坏打算,因为在投资泡沫里,这样越容易成为最后的买单者。
目前,我无法预测这个投资泡沫会在何时破裂。不过,你需要注意这组数据:目前国内很多互联网高科技企业估值所对应经营现金流的倍数,已经超过18倍,这在全球任何一个市场都偏高,你必须留意估值泡沫风险。
如果你还执意想抓住这次投资机会,我建议不要投资那些纯概念性、善于渲染故事的互联网高科技企业,更应关注企业的客户基础、业务收入增长潜力、商业模式的可持续性。一旦投资泡沫破裂,真正能抵御风险的,总是这些货真价实的企业。
A2:应该说,联合投资已经成为近年PE投资领域的一个新趋势,我们调研发现,去年股权投资案例里,约20%属于PE基金与个别LP的联合投资。
其实,这种联合投资机制,应该在GP募资期间就约定,比如当PE基金投资优质项目时,会建议LP联合投资,如果LP感兴趣,双方就敲定联合投资资金比例。
对LP而言,这种做法的最大好处就是无需额外缴纳基金管理费与超额利润分红,就能分享项目股权投资的所有收益,从而提高自身的整体回报率。
同时,有时LP会认为GP推荐来的项目估值偏高,或项目本身业绩成长性被过度夸大了,这时LP可以选择不参与联合投资,但不大会干涉GP自身的投资决策。
我建议你先征求一些PE行业专业人士的意见,尤其对行业成长性、企业业绩增速做出全面客观的分析,再做出最终决策。在欧美成熟市场,很多参与联合投资的LP,会组建自己的直接投资顾问团队,帮助自己准确判断。
陈植(21世纪经济报道金融市场观察员)
A1:我个人建议你暂时远离这个股权投资机会。理由很简单——股权投资市场已出现增长拐点。
有数据显示,2014年一季度全球私募股权投资总额达到110亿美元,但今年一季度降至50亿美元;在退出环节,去年一季度全球私募股权基金共实现40亿美元的项目退出,但今年一季度也跌至30亿美元。这表明股权投资市场的景气度正在下降,你此时涉足,也将面临更高的项目退出风险。
我的不少私募股权基金朋友也有类似的看法。上周,一位资深股权投资基金主管曾透露,三四年前自己管理基金所投资的项目里,有超过一半年化收益超过20%,但现在超过一半已降至15%-20%,剩余项目则低于15%。主要原因是近年私募股权投资项目的估值大幅提高,压低了整体投资回报,甚至个别项目出现投资亏损。
令他疑惑不解的是,很多企业只要一沾上互联网,估值立马就翻倍。而且这类企业往往会受到资本热烈追捧。在他看来,这更像是基于资本市场炒作的投资思维,问题是资本市场的投资泡沫总会破裂,到时这些资本就会面临不小的损失。
A2:我很认同他说的一句话:在泡沫面前,一个人最需要调整的,是自己的心态与贪念,而不是专业的投资眼光。
我个人建议你最好不要参与联合投资,原因有三点。
一是在联合投资的机制内,GP得不到任何收益(包括管理费收入与超额利润分红),就未必愿意将最好的项目推荐给LP联合投资。他们为什么不将收益前景最高的项目留给自己基金呢?到时还能多分到一笔超额利润分红。
二是LP在参与联合投资时,对拟投资项目没有议价能力,要么按GP敲定的入股价格投资,要么不投。其中道德风险需要LP警惕--假设GP与企业方同谋,私下敲定分成协议,故意大幅抬高企业估值吸引LP“入局”,受损失的就是LP的资金。
三是联合投资模式也可能引发PE基金内部的矛盾。比如,有些LP会认为GP把最好项目留给个别LP进行联合投资,等于牺牲了自己的投资权益,由此会引发关于PE基金项目利益分配的矛盾。到时整个基金内部为此争论不休,影响到其他项目的投资决策,最终压低PE基金的整体投资回报,两败俱损划不来。
(责任编辑:李乔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