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空”可做?融券一票难求有望缓解
券源紧张,市场无“空”可做?昨日,记者从券商处获悉,《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的通知已于近期下发。这让困扰市场许久的券源不足问题有望得到缓解,而许多股民的做空意愿也将不再是空想。
融券券源供不应求
随着A股市场日渐走强,不少股票上演了疯牛行情。在股价完全背离公司基本面后,许多投资者萌生了做空的意愿,市场的融券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然而,现实的问题是,可供出借的标的券稀少。数据显示,截至3月16日,沪深两市融资余额13048.88亿元,融券余额仅55.06亿元,融券余额在两融余额中的占比仅为0.4%。
同时,记者从券商处了解到,目前,券商给客户提供的融券标的股部分来自证券公司自营盘,部分依靠证金公司转融通获取。由于对冲工具尚不完备,证券公司自营盘中可供出借的标的券并不充足。而投资者通过转融通融券依然存在不少障碍,如客户之间尚无法做到一对一借券。
东北证券分析师赵旭认为,由于我国融券券源比较缺乏,使得融券卖空机制很难发挥有效效力。
增加市场融券供给
在券源紧张的局面下,此次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规则修改办法为市场带来了拓展券源的渠道。根据修改办法,证券公司可以在待购回期间使用标的证券,并用于出借、出售、担保等用途。
“融券量一旦增加,就确确实实有了做空的机会,”成都股民赵先生表示,这将有望化解高估品种,会密切关注这一消息。
不过,监管层在允许标的券可用于出借的同时,也考虑到标的券的使用可能引发的股价波动以及券商无法到期归还标的券的信用风险。为此,修改意见办法仅允许每个交易日通过竞价交易卖出的单一证券的数量不超过其发行在外证券数量的1%。此外,修改办法还进一步限制了券商已使用标的券的市值及权益返还的总额,不得超过自有资金出资的待购回初始交易金额。
(责任编辑:华青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