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鸿股份承认收集用户信息 但称恶意扣费报道不实
高鸿股份(000851)今日发布关于公司移动应用推广业务相关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3月20日开市起复牌。
公告介绍,2014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报道了:公司通过“大唐神器”安装的三个后台应用程序收集用户个人信息。随后其他媒体报道了多篇有关公司移动应用(APP)推广业务情况,具体如下:(1)报道称,公司通过“大唐神器”推广移动应用(APP)过程中安装恶意扣费软件;(2)报道称,公司通过“大唐神器”安装的软件删都删不掉。
公告称,移动应用(APP)推广业务是公司子公司大唐高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鸿通信”)试运行的业务之一。2014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报道,高鸿通信通过“大唐神器”安装的三个后台应用程序涉嫌收集用户的个人信息。此事项属实。公司在用户个人信息认识上和有关方面对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解读存在一定偏差。收集的信息为:包括IMEI、MAC地址在内的手机设备信息和手机型号,并获取了手机中所有应用软件列表。公司收集的以上信息仅用于装机适配及应用推广过程中的产品数据统计(推广效果统计),不涉及特定用户身份信息,如电话号码、通讯录、通话记录等。
就(1)报道称公司通过“大唐神器”推广移动应用(APP)过程中安装恶意扣费软件,公告澄清称报道不属实,高鸿通信推广的移动应用产品均来自业内知名移动互联网厂商,应用产品经厂商数字签名保护,该技术保证软件不被第三方篡改,有效防止附加恶意扣费功能;高鸿通信从未从事吸费、植入木马等任何恶意软件的传播。
就(2)报道称公司通过“大唐神器”安装的软件删都删不掉,公告澄清称,报道不属实,高鸿通信推广的移动应用产品,用户可以根据个人意愿随时自行删除,不存在需要特殊权限(root)才能删除的情况。
公告还表示,截至2013年末,移动应用(APP)推广业务营业收入约为430万元,毛利约为-60万元,前期投入比较低,目前尚未取得盈利,对公司业务影响较小。鉴于此项业务为高鸿通信尝试运行的业务,前期投入较低,尚未取得盈利,影响较小,公司计划根据项目进展适时设立独立公司开展此项业务。公司已于2014年3月18日对外披露公司2013年度报告。此事项对公司的2013年度报告无影响。
(责任编辑:关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