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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民营银行试点将公布 东部"龙头"民企呼声最高

2014年02月20日 08:20    来源: 金融投资报    

  

  

  实习记者 李超

  日前,关于首批民营银行试点名单即将公布的消息在坊间热传,同时热炒的还有首批试点区域名单。多位业内人士向《金融投资报》记者透露,在所有流传的名单版本中,阿里、苏宁、中关村的呼声较高,首批试点企业的数量也基本锁定为3到5家。

  值得注意的是,在流传的版本中,试点区域皆来自东部一线地区,而西部地区上报的方案能否最终上榜仍需各方博弈。记者就此致电四川省“蜀商银行”牵头申报公司宏达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沧龙表示,申报方案仍在等待有关部门审批,对相关传闻不予回应。

  据悉,由宏达集团牵头申报的蜀商银行,已获得国家工商总局批准,正上报国务院,最快今年3月有望获批,或为四川乃至西部首个民营银行。

  A

  东部“龙头”成热门

  中投证券分析师蒋竞松向《金融投资报》记者表示:“各地上报的方案能否获批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牵头企业在资金、人力资源等方面的硬实力和风险自担能力,二是上报地区的经济和政治影响力。”

  这意味着,“龙头”民企和东部地区具有天然优势,而四川等西部省份或将无缘首批试点榜单。

  目前,阿里巴巴进军金融业的战略已经非常清晰,该公司近期在互联网金融多个领域积极布局,首先获批是大概率事件;北京中关村申报的是全国首家“科技型”银行,主要目的是解决中小科技型企业在创业初期的融资难题,这与国家经济转型升级的主题相契合,再加上坐拥首都地理优势,也有可能拿到第一批名额。

  记者梳理发现,在流传的多个版本中,有多家上市公司同时上榜,分别是中关村、红豆股份、皖通高速和苏宁云商。此外,美的集团也频繁上榜;地区分布上,北京、上海、天津、浙江和广州居前。“监管层在考虑首批试点银行时可能会更偏重于已有完善的金融系统的龙头公司,这样在运营风险把控上较为方便,”国金证券首席市场分析师周建兵表示,此外结合国家对科技创新的重视,科技型的园区获批也在预料之中。

  有分析指出,当前成立民营银行存在两大阻力:一是政府和监管部门怕民营银行发生道德风险难控制,审批进展缓慢;二是银行业怕民营银行分食垄断利益蛋糕,千方百计阻止。

  银监会主席尚福林此前曾公开表示,自担风险民营金融机构的要义在于发起人承诺风险兜底,避免经营失败损害存款人、债权人和纳税人利益。

  业内人士指出,尽管地方民营企业、民间资本争取设立民营银行的热潮还将持续,但有关部门对民营银行牌照审批将慎之又慎,试点规模或逐步扩大,唯有风险控制体系设计最优的申请方案才有望率先获得牌照。

  B

  或推动地方金融改革

  事实上,对于民营银行四川也觊觎已久。据了解,西部地区省份对于放松金融管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银行等垄断行业一直持较高的热情。值得注意的是,在地方两会上,20多个省、区、市均提出加大对民营金融支持力度,四川、广西等地更是明确要争取设立民营银行。

  在今年的地方两会上,四川省表示,要积极争取民营银行试点,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支持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准金融机构,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尽管首批获批企业有限,但延伸的意义很大,” 蒋竞松表示,出于风险管控等因素,首轮试点主要集中在东部,但未来肯定会向西部地区延伸,想要获得试点资格的省份需要尽快完善各自的金融系统,这对于推动西部各省区的金融改革具有重要的意义。

  面对地方政府的“热情”,有不少专家和业内人士呼吁地方政府、企业“冷思考”,充分考虑未来的业务定位、盈利模式等问题。周建兵建议,应坚持以市场化的方式来进行民营银行的操作,减少人为行政的干预,优化资源配置,同时对不符合监管要求的机构坚决关闭,以防止风险扩散和积累。

  周建兵认为,民营银行的设立及其试点范围的逐步扩大,契合了国家放宽民间资本进入垄断行业的背景,有利于打破国有资本对银行等金融系统的垄断,有利于优化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会促使整个金融系统更加开放和多元化。

  ■记者观察

  民间金融监管模式仍需达成共识

  2010年5月,国务院公布“非公36条”和系列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相关文件,肯定了民间金融的合理性,开启了民间金融的转型及有效监管探索之路。

  但一直以来,政府只拥有对正规金融监管的相关经验,缺乏对民间金融监管的相应经验,对金融的法制化路径持小心谨慎态度,并采取了严苛的监管措施。

  中国金融法学研究中心一位参与过金融改革方案设计的专家告诉《金融投资报》记者,现有监管困局的出现,除了民间金融本身的复杂性外,现有监管模式也各自存在缺陷,难以形成统一。“具体而言,对于政府监管模式而言,在具有权威性的同时,也拥有难以克服信息不对称及拥有私人利益指向的缺陷;而行业自律监管模式则在解决信息不对称上具有优势,但不具有权威性,难以有效运营;社会公众监管模式虽然拥有庞大的信息量,同样难以克服搭便车的问题,这也是市场失灵的根本所在。”上述专家表示。

  多位接受记者采访的市场人士也证实了这个观点,一位不愿具名的小贷公司负责人表示,各种监管方法有利有弊,选择哪一种,采取哪些方式还缺少共识,而对于资本来说,不会因为我们缺少共识就停止高风险逐利的倾向。

  尽管监管模式存在分歧,但对于从制度制度层面完善银行业的适度竞争机制,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金融体系,各方没有分歧。

  记者梳理发现,我国监管机构对民间金融的管理经历了由“堵”到“疏”的过程,继2005年的“非公”36条之后,2006年,中央农村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大力度规范民间借贷;年底,央行和银监会推出了村镇银行的试点;2008年5月,央行联合银监会决定开展全国小额贷款公司试点,10月又决定全面推开试点;2009年央行正加快制定《放贷人条例》,允许个人和企业注册成立“只贷不存”的放贷机构;2012年2月21日,最高法发布《关于人民法院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推进金融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强调需“依法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法律关系”。

  实习记者 李超

  ·面纱·

  申报中的“蜀商银行”

  “蜀商银行”由宏达集团牵头企业,参股的股东不仅有四川本土的企业,还有国内的一些企业,股本规模30-100亿元。

  宏达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沧龙表示,申报中的蜀商银行,今后的一大功能就是扶持中小微企业,帮助他们解决融资难的问题,重点服务四川的民营经济。

  公开资料显示,宏达集团是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的大股东。四川信托注册资本13亿元,第一大股东宏达集团出资 4.52亿持股34.75%,第三大股东宏达股份出资2.47亿元持股19%,“宏达系”合计持有53.75%股权。除控股四川信托外,宏达集团还控股和兴证券(现已更名为宏信证券),参股德阳商业银行(现已更名为德阳银行)。

  ·提醒·

  办民营银行不要蜂拥而入

  “民营银行真正的春天来了,企业们都有一种冲动,想要第一个迈进去。”四川省工商联原副主席谢光大,曾挂职四川民营银行研究领导小组组长,可谓四川民营银行之父。他说,民营银行的开闸将给银行业带来新鲜血液,竞争中有好的服务,普通市民有更多选择,中小企业的贷款难题有望找到新的缓解渠道。

  不过,金融业的进入门槛较高,需要有一定的闲散资金。谢光大表示,民企的钱挣得都不容易,应避免盲目地一拥而入,组建民营银行现在属于试水阶段,不仅要钱,也需要有专业的团队和金融行业经验。而政策层面,在制定民资办银行细则的时候,应当明确退出机制,以打消市民对民营银行的一些顾虑。

(责任编辑:史博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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