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上市首日涨幅44%封顶
新股上市首日股价翻倍,甚至被恶意爆炒的局面将被终结。日前,为配合此轮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沪深交易所针对新股上市首日,股价涨幅和盘中临时停牌等作出明确规定。按照两市规则,明年1月新股发行开闸后,新股首日股价最高涨幅为发行价的44%。上交所对于上市初期异常交易行为严重扰乱股价的账户所有人,将认定为“不合格投资者”。
按照新规定,上交所对新股上市首日的申报订单全天实施申报价格控制,即集合竞价阶段最高申报价格限制为发行价格的120%,最低申报价格限制为发行价格的80%;连续竞价阶段的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集合竞价阶段最高申报价格限制的120%(即发行价的144%),不得低于集合竞价阶段最低申报价格限制的80%(即发行价的64%)。此外,上交所规定,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10%以上(含)停牌30分钟,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上涨或下跌20%以上(含)将停牌至14时55分。
上交所提醒投资者,实施新规后,可能出现开盘即达到申报价格限制的情况。由于新股上市首日实施交申报价格的上、下限控制,如果发生新股上市首日集合竞价阶段无成交的情况,则以第一笔成交价格为开盘价,此时也可能出现开盘价即为当天最高 (或最低)成交价(发行价的144%或64%)的极端情况,投资者要注意潜在的风险。深交所对新股首日盘中临时停牌制度,与上交所基本相似。
除对首日新股爆炒作出限制外,上交所还对新股上市后前10个交易日内的7项异常行为加强监控。比如,同一证券账户或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多个证券账户,单日以竞价方式累计买入数量超过新股实际上市流通量的1‰;在集合竞价阶段或收盘前15分钟,通过高价申报、大额申报、连续申报、频繁申报撤单等方式,严重影响新股开盘价或者收盘价等情况。
对于异常交易行为的证券账户,上交所除书面警告、暂停当日交易外,情节严重的将认定账户所有人为不合格投资者,限制其一定时期内参与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的权限。
(责任编辑: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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