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整治虚假交易引上万中小卖家围攻 执法无据难服众
“双十二”临近,淘宝又摊上事儿了。一场治理虚假交易的专项活动,引来上万卖家集体网络围攻。
12月5日晚间开始,上万名中小卖家组团攻击部分知名天猫旗舰店,主要手段为将目标店铺的热销款商品恶意拍下,导致该款商品下架。12月7日,有人继续通过网络直播,攻击还在持续升级:21点24分,QQ群里总人数7779人,开始攻击天语手机;21点30分,开始攻击关键词“化妆品补水”直通车;23点,QQ群里破万人,继续攻击淘宝直通车关键词。
与此同时,风衣、眼霜、高跟鞋……一个宝贝不断被点击下架。业内人士疾呼,商家应果断砍掉这一时段的直通车投放,提早调整关键词投放时间段,以避免不必要损失。据知情人爆料,此次攻击行为的诉求口号为“3万中小卖家提议12月8日至12月11日为全淘宝无车日。口号:要平等,均流量”。
专项行动引发上万中小卖家不满
引发此次风波的是近期淘宝开始的打击虚假交易专项活动。为了给百万卖家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淘宝近期启动专项行动,删除很多淘宝店的宝贝,并执行炒一罚二。虽然目的是打击虚假交易,但不少中小卖家反映,系统误判和执行失误,让部分漏判错判现象发生,导致无辜被罚,且没有及时采取正确、公平公正的措施,侵害了部分中小卖家的正当权益,由此引发了中小卖家不满的泄愤之举。
“我们不是对淘宝打击虚假交易行动不满,是对误判不满、对申诉规定不满。申诉还要我签协议,看了几年淘宝,没听多少人说过此类申诉会成功,这样岂不是自己打自己的脸么?”一位参与此次攻击且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淘宝店主说:“淘宝的人气都是靠中小卖家积累起来的,但淘宝并没有做到公平公正,就因为天猫每笔交易会有5%的提成,所以就对他们的刷单行为放任不管。”
截至记者发稿时,很多参与攻击的中小卖家都声称将继续维权到底,直到淘宝作出改善。而淘宝方面宣布,将申诉期限延长至2014年1月20日。有业内人士认为此举是淘宝作出的官方让步。
小卖家应学会合理合法表达诉求
在此次事件中,很多中小卖家都指责淘宝利用优势地位,随意损害他们的权益,本身就是在搞垄断。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网上交易保障中心主任阿拉木斯认为,淘宝的优势地位是毋庸置疑的,关键是它对这种优势有无滥用,如果行为本身是为了治理,打击不诚信的商家,杜绝虚假交易,那么这种行为并不属于反垄断法规制范围内。从另外一个层面讲,即使淘宝以前对一些虚假交易行为没有进行及时必要的治理,但是并不能说今后就不应该进行治理,该管还是要管的。
“相信绝大多数卖家的目的是希望淘宝能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让卖家们在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同时获得合理收益,但是不应采取这种集体攻击的行为。小卖家必须要学会如何合理表达诉求,要合法地维护自己的权益。”阿拉木斯认为,从某种意义上讲,这其实也是一种广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采用这种非正常的买卖方式,用较为极端的手段使正常的销售活动受到影响,这是对市场秩序的扰乱。如果认为淘宝治理活动中有不合适的地方,可以采取协商的办法,协商不成,还可以向工商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申诉,甚至可以走法律途径起诉淘宝,但不应该用这种方式来解决问题。
阿拉木斯进一步指出,从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淘宝其实是在替政府出手,承担的是政府应该对市场进行监管的职能。如果淘宝对一些虚假交易、不正当竞争等行为不加以规制,必然会受到各方批评。所以,政府应当适度介入,否则淘宝的任何作为还不如不作为,一旦有不当之处只会给自己带来很大麻烦。
立法者执法者离互联网都有点远
电商大战、卖家围攻,电子商务领域一直风波不断,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阿拉木斯认为,我们的立法部门和执法部门离互联网都有点远,政府找不到应有感觉,导致现在对互联网商务管也不是,不管也不是,一直没有掌握好节奏。比如,电子商务领域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如果法律上能有一个更为细则的规定就会更好。但是立法的滞后性又无法解决眼前事,所以,最好的方式是同步进行,双管齐下。一方面,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大胆地去执法。另一方面,也要加紧出台具有可操作性和针对性的互联网商务相关法律细则,该出手时就出手。
阿拉木斯同时强调,淘宝的“家规”肯定要在国家的法律法规范围之内遵守,如果其制定的规则与现行法律相违背,那肯定是无效的。淘宝“家规”基于合同基础上形成,卖家如果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向工商部门等寻求权利救济。“类似的事件今后肯定还会发生,政府应该及时出面,对组织者加以相应处罚。今后小卖家有类似问题,可以找淘宝申诉或者找工商部门投诉,不应该通过打击同行来逼淘宝就范。”阿拉木斯说。
申诉规则虽有瑕疵但大方向正确
电子商务领域专家、上海泛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春泉律师指出:“现在最大的问题是,我们的立法者、执法者对电子商务这种新兴产业太缺乏了解。虚假流量的存在跟现行淘宝规则是共生的,互相影响,虚假流量的出现是为了排名靠前,以达到增加销售量的目的。从这个层面讲,虚假流量其实就是一种虚假宣传手段,但现行广告法等法律中都没有对虚假流量进行涉及,所以只能由淘宝自己制定规则来制裁和防范这种行为。”
对中小卖家的集体围攻行为,刘春泉表示不予支持。“淘宝打击行为本身是没有错误的,虚假流量交易对市场秩序是极大的扰乱。从某种角度上,虚假流量销售行为目前已经到了非治理不可的地步,否则淘宝也不会出重拳。而此次专项行动是有相应规则存在的,规则的方向也是对的,识别标准、申诉流程等也都全部公布。如果有误伤,正确做法应该是申诉,而不是攻击无辜商家。”刘春泉说。
针对有卖家反映的申诉程序不公,申诉不成功会“假一罚二”一事,刘春泉认为此举是为了防止部分卖家恶意滥用自己的申诉权,占用正常的申诉资源,真正被冤枉的小卖家反倒没有机会申诉,造成新的不公平。制度设计上有不完美的地方可以进一步改善,虽然有法不责众的说法,但大规模的恶意攻击行为,如果情节严重触犯刑律,那司法机关是可以介入的,恶意差评师就已经是先例。但刘春泉认为,对此事政府方面不应过多介入,需要做的就是维持正常的市场秩序,淘宝和卖家的正当权益都应该维护,权益受损方都应该受到保护。政府需要做的就是出台相关法律,让双方在法律框架内生存发展,为双方制定一个游戏规则。(朱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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