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发布烟草广告被罚陕西中烟称已整改
曾因“天价烟”引发舆论风波的陕西本地烟草企业又惹麻烦。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禁止烟草企业发布烟草广告。然而,《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西中烟)不仅在当地直投的DM杂志投放旗下一款产品的广告,更是在当地报刊以软文的形式变相投放产品广告。
据记者从陕西省工商局获悉,以上广告并未得到监管部门的审批,且工商部门对其进行过行政处罚。
陕西中烟营销中心负责人承认公司对外投放烟草广告,但工商部门处罚后其已整改,并解释称投放的烟草广告为其开发的新产品,也是公司的高端产品,公司只是想把新产品的品牌打出去。
涉违法烟草广告
公开资料显示,陕西中烟由当地五家卷烟厂和一家卷烟材料企业重组而成,旗下有三大品牌。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一本名为《长安客》的DM杂志上看到,陕西中烟旗下的产品广告直接出现在该杂志上,还配有一篇介绍该产品的文章。
广告含有众多烟草广告的明显元素,比如:产品的包装展示、品牌logo、简要介绍、烟草企业陕西中烟的名称和产品的VIP热线,此电话号码经记者询问,接听者为陕西中烟的营销人员。
《长安客》为DM直投杂志,主要在陕西各大机场以及西安市区高档住宅区、酒店、餐饮娱乐场所、汽车4S店投放。除了《长安客》,陕西中烟旗下的另一款高端产品亦出现在DM杂志《品味》上。
据记者获取的《品味》杂志显示,在该杂志上的广告中,除有该品牌的广告词、品牌logo、包装、企业标识外,还配有介绍该产品的文章,与《长安客》杂志上的广告如出一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及 《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禁止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在各类等候室、影剧院、会议厅堂、体育比赛场馆等公共场所设置烟草广告。陕西中烟投放的以上广告,显然违反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据上述法规,在国家禁止范围以外的媒介或者场所发布烟草广告,必须经省级以上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或者其授权的省辖市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批准。
宣传旗下高端品牌
据记者从陕西省工商局获知,陕西中烟在DM杂志上投放的广告并未获得广告监管部门的批准,工商部门认定其违规,并对其进行过行政处罚。“它在《长安客》上的广告没经过我们批准,今年8月份的时候,我们对它和杂志都进行了行政处罚,包括罚款、批评教育、责令整改和禁止它再投放此类广告。”商标广告监管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事实上,除了两款高端品牌的直投广告,陕西中烟的广告更是出现在了报刊上。在今年1月,陕西中烟曾以一篇软文,在当地一家媒体上变相投放陕西中烟旗下一品牌的广告。
对此,上述商标广告监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报刊上的多以隐性广告或是软广告的形式走的,工商部门有时未必监管得到。
对于涉嫌投放违法烟草广告,陕西中烟营销中心相关负责人并不避讳,“这个工商部门已经对我们进行过处罚了,企业也在积极整改,处罚过后我们再没投放过类似广告。”
上述负责人坦言,公司重组后一直想做大做强,为高端品牌投放的烟草广告,也是想树起公司在高端烟草的品牌,把陕西中烟旗下品牌打出去。
公开数据显示,陕西中烟近几年业绩尚可,处于上升态势。据统计,陕西中烟2012年全年实现销售收入178.56亿元,同比增长18.74%;实现税利125.23亿元,同比增长21.76%。其销售由2011年的15万箱增加到24.33万箱,同比增长58.9%。
上述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公司的主要销售收入来源于中端产品,国家烟草总局给公司定的年底利税要达到150亿,今后目标会更高。
(责任编辑:韦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