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财政部获悉,为了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出通知,决定自今年8月1日起,取消和免征3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本次取消和免除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外国律师事务所办事处申请手续费和年检费、船舶证明签证费、船舶申请安全检查复查费、海事调节费、企业年度检查费、绿化费、利用档案收费、水生和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等。
据北京晨报记者了解,在这一批被取消或免征的行政事业收费中,有一些早已引起社会各界的争论。例如绿化费,这个还是1982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中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因为全国各地收费标准大相径庭,早已广受诟病,近两年多次引发舆论讨伐。
两部门通知,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和免征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各地区有关部门对公布取消和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不得以其他名目变相继续收费,否则将追究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