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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编办:证监会 负责私募股权基金监督管理

2013年06月29日 06:47   来源:中国经济网   

  记者28日从中央编办获悉,经国务院和中央编委批准,近日中央编办印发《关于私募股权基金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通知》明确,证监会负责私募股权基金的监督管理,实行适度监管,保护投资者权益;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拟订促进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政府对私募股权基金出资的标准和规范;两部门要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实现信息共享。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近年来,我国私募股权基金行业发展较快,对促进中小企业成长,完善资本市场体系,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责不够明确,给行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通知》的发布将进一步规范私募股权基金管理,理顺相关部门的职责关系,促进私募股权基金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证券日报 侯捷宁)


(责任编辑: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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