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消息说,作为信息披露和相关监管的重大改革,上交所“信息披露直通车”将于7月1日正式启动。这也意味着上交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将由“事前审核”为主向“事后监管”为主转变。
所谓“信息披露直通车”,是指上市公司通过上交所信息披露电子化系统自行登记公告并直接提交给上交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的信息披露方式。
“直通”包括两方面含义,一是路径传递直通,即借助互联网通过电子化方式实现公告传递物理路径的直通;二是方式改变,即对于上市公司公告,上交所不再进行事前审核,而由上市公司直接披露,上交所事后监管。
上交所有关负责人透露,上交所已于2012年11月完成了公告传递物理路径的,实现了公告传递的电子化、网络化和无纸化。目前,监管方式改变的各项准备也已完成,具备了全面实施条件。
据了解,“”原则上适用于上交所全体上市公司,直通公告类别约占全部公告类别的66%。从广大投资者利益角度考虑,目前对涉及业务操作和并购重组、破产重整、退市、再融资等重大事项仍保留事前形式审核,暂不予实施“直通车”。
上交所将在“直通车”全面实施后设置半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在进一步加大对上市公司的辅导和咨询回复的同时,上交所将按照宽严相济的原则,一方面对于恶意利用“直通车”扰乱市场和操纵股价的行为给予有效防范和严厉惩戒;另一方面对于上市公司发生的非主观故意且市场影响较小的差错给予一定程度的宽容。
上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信息披露监管是上交所上市公司监管工作的核心,也是资本市场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放松管制、加强监管”的基本理念,上交所促进监管理念创新,梳理事前准入和事后监管的关系,以实现监管职能后移,提高监管效能。即将实施的“直通车”正是这一监管思路的产物。
业内人士评价认为,实施“直通车”有利于推动市场主体归位尽责,健全市场的信用机制和责任体系。此举可强化上市公司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体地位,而大幅减少事前形式审核,集中并整合现有监管资源,将工作重点转向对违规行为的事后监管,也能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此外,实施“直通车”也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效率和市场运行效率,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市场的法治化和公开化。
据了解,“直通车”全面推出后,上交所将继续坚持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专业服务,并根据《事后审核工作规程》系统梳理事后审核模式下各业务流程的内外部风险点并建立防范措施,用好“紧急停牌”手段,督促公司对重大事项及敏感事件的误导性披露进行及时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