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险产品中,附加险是相对于主险而言,是对主险保障内容的一种扩充。附加险不可以单独投保,保户在购买主险之后可自由选择是否购买附加险。当主险因失效、解约或满期等原因效力终止时,附加险效力也随之终止。
这给人一种印象:附加险不重要,消费者也常常因此忽略了附加险的益处和可能引起的一些问题。那么附加险有什么优点?如果购买,需要注意什么?
“一般来说,主险是搭建保险框架,附加险可以让这个框架更为充实。附加险种辅助实现一些必要的但非核心性的保障功能。”理财专家做了一个简单的比喻。
比如,单纯寿险产品以保障人的生命为主要责任,如果保户住院或者产生其他医疗费用,则不在保障范围之内。此时保户有两种方法得到医疗保障:一是购买健康险,这类产品一般保障力度大,费用也高,适合经济方面较宽裕的人;对于经济能力一般的人,附加险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保户可用较少的费用,有选择性地购买所需保障。
通常情况下,投保人选择附加险会按照一个固定的思维方向进行,即主险的被保险人是谁,附加险的被保险人也是谁。而实际上,一些公司规定,投保人购买一份主险之后,除了可以为被保险人购买附加险,也可以为被保险人的配偶及子女选择合适的附加险。
个案:
王女士29岁,先生30岁,两人都有社保,有一个1岁的女宝宝,在购买“顺意100”30年定期寿险之后(保额30万),她为自己和先生各选择一份“附加安宜意外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每人日额100元。
“这样,如果任何一人因意外伤害事故住院治疗,都可以得到每天100元的费用补贴,如果必须在烧烫伤或者重症监护病房治疗的,额外增加200元/天的保险金。”国泰人寿有关负责人指出,“如此全面保障,王女士和先生首年仅需725元,其中主险567元,而附加险每人仅79元。”
另悉,考虑到宝宝年幼,王女士为她选购了保额5000元的“附加康乐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万一宝宝住院,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范围内的实际住院医疗费用,扣除社保承担的部分后,保额之内100%给付;住院医疗费用中实际支出的、必要的基本医疗外药品费80%给付;另外还有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金,所需费用首年908元。
建议:
理财专家提醒消费者,一般来说,附加险保障期间为一年,每届满一年后,需要续保才能继续享受相关保障。对于续保费用是否发生变化,各家公司的做法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最好能够了解清楚。
“随着行业的发展,附加险的功能将越来越多,很多个性化的商品需求也将以附加险的形式来实现。客户在投保时,请务必一定要向业务员仔细询问,挑选符合自己需求的产品。”专家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