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掀起建设潮
随着《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参与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20号文件”)出台,各地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掀起了建设热潮,深圳、浙江、广州、江苏、福建、新疆等地的股权交易中心陆续出现。
历经大半年的清理整顿之后,地方股权交易中心的前景出现转机。中国证监会于2012年8月份出台“20号文件”,定义区域性市场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股权交易和融资、鼓励科技创新和激活民间资本、加强对实体经济薄弱环节的支持等,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被业界称为“四板”市场,用来承接刚刚经历扩容的新三板市场。
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潜力巨大。华泰证券分析认为,按照“一省一家”的原则,未来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有望逾31家。未来5年,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企业数量有望近8000家,总市值约万亿元。按照过往经验及未来趋势,分析师预测,未来5年,广东、江苏、浙江、山东、天津、上海和重庆作为主要区域市场,挂牌公司合计将突破3000家,总市值突破4000亿元。
2008年9月,天津股权交易所开始运营,开创了区域股权市场的先河。随后,重庆、上海、山东等多个区域市场投入运营。与之前的区域股权市场不同,此次券商在其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据了解,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和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均将引入证券公司出资入股,并允许其参与运营。
相关政策的出台,激发了各地股权交易中心建设热情,甚至一些不具备条件的地区也在筹备建设交易中心。业内人士建议,在上市资源并不丰富的西部地区,可以考虑多个省区联合建立交易中心,有利于资源共享和市场活跃。
产权业内人士表示,产权市场很早就开展股权登记托管业务,在区域股权交易方面积累了大量经验,但交易一直不太活跃。此次区域股权市场获得正名,给各地产权交易机构带来机遇。
(责任编辑:朱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