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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责任保险力争年底前化解偿付能力风险

2018年11月23日 07:27    来源: 中国证券报    

  各家保险公司第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日前已悉数披露完毕。分析人士指出,保险业整体偿付能力较为充足。已披露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的财险公司中,综合偿付能力超过150%的险企共78家;寿险公司偿付能力超过150%的险企共69家;新近开业的险企偿付能力数据处于高位。

  银保监会副主席王兆星表示,截至三季度末,保险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245%,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234%。与此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其中一些“老面孔”偿付能力依旧承压,部分人身险公司偿付能力逼近监管红线。

   “老面孔”依旧承压

  数据显示,永安财险、吉祥人寿、新光海航人寿及中法人寿四家险企今年三季度的偿付能力数据不达标。

  偿付能力报告显示,今年第三季度,吉祥人寿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78.37%,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85.43%,2018年第二季度风险综合评级结果为C。吉祥人寿在偿付能力报告中表示,其风险综合评级结果主要是由于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

  中法人寿三季度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6739.43%,指标较上一季度继续下滑。中法人寿在报告中谈及公司面临的风险时表示,公司偿付能力不足主要是由于资本金长期未得到补充,公司经营支出导致实际资本持续下降,从而低于监管要求。

  同时,中法人寿的增资增资计划迟迟未获监管批复,计划引入的股东屡次发生变动。在此背景下,中法人寿只能依靠向股东借款来应对偿付能力困境。今年以来,中法人寿已经向大股东借款8次,累计金额达6410万元。

  业内人士指出,偿付能力持续略高于监管线确实影响了公司业务发展。尤其是在“开门红”等关键节点,目前不达标公司仍在积极与股东协调增资事宜。

  化解阶段性问题

  长安责任保险偿付能力出现阶段性不足。长安责任保险2018年第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公司三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和核心偿付能力均为-41.5%。低于法定监管标准,偿付能力出现阶段性不足。

  据长安责任保险透露,自2015年起,公司开展了个人房产抵押贷款融资、个人车辆抵押贷款融资和汽车消费分期融资等保证保险业务。2018年以来,在去杠杆等金融调控政策的大背景下,社会融资的信用明显紧缩,公司的部分客户现金流受到影响,逾期还款有所上升,公司按照保险合同进行赔款垫付。2018年三季度,公司本着谨慎评估、审慎反映业务风险的原则,对相关业务进行风险评估,计提了减值准备及准备金约4亿元。同时,受国内资本市场持续下跌影响,公司投资出现亏损。上述两方面因素导致公司综合偿付能力指标大幅下降。

  中国证券报记者从长安责任保险了解到,目前公司上述保证保险业务的存量风险已大幅下降至期初的十分之一以下,风险基本释放。针对当前偿付能力不足的风险,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正抓紧按照董事会通过的增资扩股方案,落实增加注册资本补充偿付能力工作,力争在2018年底年前解决公司偿付不足问题。

  据悉,长安责任保险出现偿付能力阶段性不足,但该公司现金流正常,现金性资产充足,能够确保公司履行正常理赔义务,有效保证公司客户权益。目前,该公司的各项理赔工作如常进行。

 

(责任编辑:关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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