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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构爆款的“相互保”

2018年10月31日 08:08    来源: 中国证券报     潘昶安

  上线至今仅十余日,成员数已超1400万,蚂蚁保险联合信美相互推出的“相互保”堪称“现象级产品”。对于这样一款“风险共济”的互助保险产品,业内人士认为,其优势在于承保赔付环节少,成本降低,普惠性高,同时也应注意其保额不足及退出率高的问题。

  网络互助新模式

  “相互保”是支付宝10月16日上线的一项健康保障产品。与传统保险根据疾病发生率定价、先行支付固定的保费不同,“相互保”采用的是风险共担、互助共济的机制,即根据实际发生的赔付情况针对所有用户进行费用分摊。

  根据“相互保”的规则,“芝麻分”650分及以上的蚂蚁会员(60岁以下),只要满足健康条件,在签署一系列授权服务协议后,就能加入保障计划。在他人生病时,所有用户均摊赔付产生的费用,当自己生病时,也能一次性领取最高30万的保障金。

  至于分摊的保费,“相互保”规定每月分两次公示、分摊,每单出险案例分摊金额封顶一毛钱,由保险兜底、刚性赔付30万。以“相互保”展示的例子来说,假设“相互保”中成员人数为500万,一期公示100个案例,赔付金额最多共计3000万元,加上规定的10%管理费300万元。那么本期应该支付的保障金共计3300万,参与“相互保”的500万用户均摊3300万的费用,人均保费为6.6元。每月共计两次分摊周期。如果用户不愿意继续分摊,在完成公示分摊后,可以选择随时退出。

  由于“相互保”是事后分摊制,相比传统商业保险经过精算定价后要求预付固定保费,分摊成本不确定。运行后每期分摊的保费,要根据实际每期赔付案例的数量而定。

  事实上,这类“互助共济”型的互联网产品从几年前就开始兴起,“相互保”并不是首例。但是“相互保”的特点在于,它的发起方是持有保险牌照的信美相互,而非不具有保险牌照的互联网公司。

  2016年,众多网络互助平台开始成立。从最早的抗癌公社,发展到几家规模较大的互助平台如轻松互助、水滴互助等,巅峰时期曾有上百家网络互助平台成立,其中不乏成功拿到融资的互助平台。其运营方式可以用“一人有难,人人互助”来形容,一般只需要缴纳几块钱就可以成为会员,当平台会员生重病时,其他会员每个人出很少的钱,就能为生病的会员提供较高的救助金。

  伴随着网络互助平台的发展,一些中小型互助平台渐渐陷入经营危机,一些网络互助平台还受到是否涉嫌非法集资、是否合规的质疑。网络互助平台在2017年开始经历倒闭潮。

  2016年12月,原保监会下发了针对网络互助计划非法从事保险业务的专项整治工作通知,主要内容集中在将网络互助计划和保险划清界限。其中包括不得以任何形式承诺风险保障责任,或诱导消费者产生保障赔付预期;明确平台性质,在官网等渠道向公众声明互助计划不是保险;不得使用任何保险术语;不得以保险费名义向公众收取资金或非法建立资金池等。

  与网络互助平台相比,相互保计划通过保险合同提供刚性保障,这是“相互保”最大的优势。在保证每笔出险案例每个用户分摊金额不超1毛钱的前提下,一旦总金额不抵赔付的总费用,信美相互付承诺按照保险条款刚性赔付。信美相互接受银保监会偿付能力监管,赔付行为受监管者核算和管理,参保人利益得到更多保护。

  “相互保”为何成爆款

  中国社会科学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秘书长王向楠认为,“相互保”的优点在于承保和赔付的环节少,节省了传统保险的营销费用、管理费用和股东要求的回报。

  保险产品对渠道的依赖性很强,传统保险需要大规模的人力直销和分销渠道,导致获客成本居高不下。而“相互保”通过既有的网络渠道就能轻松获客,且通过对用户的大数据分析,还能将精算、核保、合规风控等成本降到更低。

  一位中型险企相关负责人表示,“相互保”保费门槛低,操作过程透明,也是这个产品走红的重要原因。

  对比传统商业保险年保费的门槛,“相互保”不需任何提前交费就可以加入,降低了前期的资金压力,后期再根据公示数额缴纳保费。根据“相互保”的规则,赔付的透明程度也能得到保证。赔付案例设立公示制度,接受全体成员监督,打消了消费者的顾虑。

  王向楠表示,以“相互保”为例的保险产品有效地推动了保险的普惠性,保险与科技的结合正在改变保险业的业态。他说:“互助模式在普惠保险中是有重要意义的。互助保险允许投保人自己组成一个群体,自己聚集资本、自我组织和管理,从全球的经验来说,这都属于科技推动普惠保险最典型的方式。传统保险也在不断使用各种金融科技、生物技术、空间技术等手段,降低成本和价格,进行更好的产品设计和理赔。‘相互保’有大数据和客户基础,利用这一点,从另一端推进科技与保险的融合。”

  存在保额不足和退出率问题

  加入“相互保”是否就一劳永逸?业内人士建议,最好配合其他重疾产品购买,因为“相互保”的保额并不高。根据“相互保”的赔付规则,初次确认疾病时不满40周岁,可领取30万元保障金;初次确诊疾病时在40岁-59周岁,可领取10万元保障金;超过60岁不能加入“相互保”。

  上述业内人士表示,从医疗费用和医疗保障需求来看,“相互保”的保额是不够的。目前一般认为疾病保障所提供的收入补偿,应该在3-5年所有的年收入,这样能弥补发生重大疾病后几年不能全职工作的损失。

  《2018年中国人身险产品研究报告》针对购买多少保额的重疾险产品可以防范风险,提到了参照“双十原则”:保费支出占年收入的10%,保额为年收入的10倍。若以家庭为单位考虑,推荐保额为家庭年收入的3-5倍。

  上述业内人士认为,“相互保”可能存在退出率高的问题。“相互保”是后期根据公示金额分摊保费,一旦赔付金额过高,可能退出率较高。目前的参保成员人数很多,“相互保”设置了90天的等待期,在这期间不会有赔付行为,也就没有扣费。要等运行一段时间,起码半年以后,赔付稳定了才能看出每期费用和使用人数。

  按照产品条款中的规定,运行3个月后一旦参与成员小于330万人,信美人寿有权终止相互保,这将对分摊过保费却未享受赔付的成员造成损失。

 

(责任编辑:关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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