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频道 > 保险 > 保险滚动新闻 > 正文
 
兰州新车交强险非要定点卖?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11月16日 16:03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是我国第一个法定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价格、统一保单,投保人在合法渠道购买的交强险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在甘肃省兰州市,近日有消费者反映,新车入户时,车主必须到设在兰州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的车辆保险中心购买交强险和商业保险,否则车管所不予上牌。

    新车交强险“不能乱买”

    记者在兰州市车辆保险中心(以下简称车保中心)的一处立柱上看到一则《通告》——“根据甘肃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兰州市车辆保险服务中心管理规则》的通知精神,为了维护保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在中心外签单的新车交强险、商业保险实行社会举报制度,对举报人员(提供保单原件或复印件),经核实后每单奖励200元,我中心对举报人负责保密。”

    记者以车主的身份向该中心某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询问:“我新买了一辆车,一定到这里上保险吗?”工作人员回答:“根据规定,新车入户必须在中心买交强险和商业保险,你不能乱买,否则车管所不认。”

    “在你们这里买商业保险还有折扣吗?”记者问。

    “这里有8家公司,统一优惠15%,折扣都一样。”

    “可是到你们公司去买能优惠30%,为什么这里就不行?”

    “中心就这么规定的。”

    记者随后来到兰州市车管所办公大厅。在新车入户窗口,一位工作人员就新车入户保险手续问题给记者做出答复:“新车交强险保单上必须有甘肃省保险行业协会的印章,否则我们不办理。”

    有关部门称定点售卖旨在规范市场

    据了解,在兰州市经营车险的8家财产保险公司,在同一险种上价格、优惠幅度和服务质量上都有差异,这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消费者“货比三家”的选择权。8家财险公司在车管所统一办公后,统一了价格优惠幅度,设置了一个非经营单位的“印章壁垒”,这是为什么呢?

    “这件事情与兰州市车管所无关,车保中心是租赁车管所的办公场所而已。”11月3日,甘肃省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魏建邦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新车入户购买的交强险和商业保险都要在车保中心办理,这是我们向8家财险公司下发的通知。这种做法可能不对,但是为了规范车险市场,加强行业自律,保证投保人的合法权益,我们现在只能采取这种过渡性的办法。”

    魏建邦介绍说,兰州市的车险市场比较混乱,导致今年上半年8家财险公司的车险业务全部亏损,“这种现象是不正当竞争、乱打折、乱代理造成的结果。投保人的钱没有让保险公司赚走,都被中间环节折腾完了,最终损害的还是投保人的利益。针对这种情况,为了改善行业内的恶性竞争,治理乱打折、乱代理行为,也为了方便车险消费者就近买保险,今年4月26日,兰州市的8家财险公司在车管所成立了车保中心,各公司统一优惠幅度。”

    众所周知,交强险作为一个强制险种,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价格、统一保单,投保人在合法渠道购买的交强险都具有同等效力,为什么兰州市的新车入户时必须在车保中心购买?为什么保单上没有保险行业协会的印章车管部门就不予办理车辆入户手续?魏建邦就此回答说,“车管所不办理吗?我不知道这个情况。我们也觉得车保中心的通告有问题,已经通知他们撤销通告了。”

    通告真的撤销了吗?11月10日,记者再次前往兰州市车保中心,看到该通告与《交强险业务流程解释》共同镶嵌在一面镜框内。

    消协将与有关部门研讨定点售卖问题

    我国《保险法》第4条规定,“从事保险活动必须遵循自愿原则”;第8条规定,“保险公司开展业务,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兰州市车保中心采取的新车保险定点售卖办法是否合法?本报记者采访了甘肃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刘兴斌。

    “车保中心发布的通告内容不妥。保险是一种有偿服务业务,投保人应该具有选择购买渠道的自由,只要这种渠道是合法的。车保中心对其外签单的新车交强险和商业保险实行有偿举报制度,到底要举报谁?通告里面没有明确说,但是要求举报人提供保单作为奖励依据,这会不会损害投保人或者被举报人的合法权益?这些问题都没有在通告中反映出来。我们会就这些情况与保险行业协会进行沟通和研讨,在调查研究以后,再合理合法地提出我们的观点,维护各方的正当权益。”刘兴斌说。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中国经济网信息免责声明:
    本网站所载之全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新闻、公告、评论、预测、图表、论文等),仅供网友
参考。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经济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
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
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3512266-8089、8085

24小时排行
·
·
·
·
·
近期专题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