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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中断后能续保吗?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11月15日 10:14
周文髦
    11月9日,居住在市区明月街的贾女士来电说,她是一名下岗工人,曾交过两年医疗保险,中断了3年,现在想补交医疗保险金,不知道能不能续保,要办什么手续?

    市医保处参保科的汪先生是这样回答的:像贾女士这样情况的,可以补办医疗保险续保手续。如果是下岗工人,下岗档案在就业局的,可以带上身份证、养老手册、失业证到就业局补办医疗保险续保。如果档案在就业处的,就到就业处去补办续保。另外,中断期间的医疗保险金的续缴是按月计算的,是当年县区市(县级市)企业月平均工资(不同的县域有不同的平均工资)的5%。今年金华的月平均工资是1100元,像贾女士这样中断了3年,每月应补缴医疗保险金55元。如果中断期间是领失业金的,则中断期间可以不补缴医疗保险金,但不计算缴费年限。如果以前没有工作的,档案也没有的,可以凭养老保险手册、缴费凭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就业处或医保处办理续保手续。(金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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