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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槽后别忘变更保单 让保险单发挥充分保障作用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10月31日 14:53
秦晓华
    10月份是跳槽的高峰季节,理财顾问建议:对于已经购买了保险的人来说,跳槽成功以后别忘了把自己的保险单拿出来检视一番,看是否需要随着工作单位的变化而有所变更。这关系到自己的保险单是否能像往日一样发挥充分的保障作用。

    阿峰原来在一家医药公司的研发部门工作,不久前跳槽到了另一家公司做起了销售代表。他从2004年开始在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了终身寿险附加综合意外伤害保险。由于跳槽以后身份从 

    内勤变成了外勤,阿峰应当去保险公司办理保单变更手续。

    据介绍,在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中,职业风险系数是决定费率的重要因素,而职业风险系数的高低,和被保险人从事职业的危险程度密切相关。阿峰跳槽以后,从内勤变成了外勤,对保险公司而言,职业分类从原来的一类上升到了二类,承保的风险也就变大了。阿峰如果要维持原来意外险的保障水平不变,就必须把差额部分的保费补缴给保险公司。

    他可以带上自己的保险单、身份证、工作证明和变更申请书到保险公司办理职业变更手续,补缴保费。阿峰的意外险保额为20万元,原来每万元保额的保费为20元,现在则需要每万元25元,在保单还有半年到期的情况下,需要补缴的保费大致为(25-20)×20/2=50元。

    如果没有及时办理变更,一旦意外事故发生,保险公司就会采用“比例给付”的做法。以阿峰为例,如果按照“比例给付”,发生意外伤害后,实际的理赔金额就必须按照原来的80%来计算(20元/25元=80%)。

    相应地,如果跳槽以后,从危险系数高的职业换成了危险系数低的,也应当办理保单变更,保险公司会将多出来的保费退还给保险消费者。

    作为被保险人,跳槽以后应主动向保险公司的客服部或代理人咨询,是否需要变更保单。若工作变动并没有影响到职业风险等级,则可以安心维持原有保单;倘若跳槽影响了职业风险等级,则应该立即向保险公司申请保单变更,补缴不足或者领回富余的保费。

    
 
来源:新闻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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