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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诚信建设11月下猛药 三大险种试点无理由退保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10月26日 07:29
黄蕾
    在商场里买了商品,发现质量不过关,可以无条件退货。而从11月1日起,上海消费者同样能在购买保险时享受到这种待遇。

    昨日,24家上海寿险公司一把手在《上海市个人营销新型寿险产品服务承诺》(简称《服务承诺》)上郑重签名。这意味着,从下月初开始,上海将在全国率先试点推行“无理由退保”,试行范围划定在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期)的投连、万能和分红三大新型寿险产品。

    由于纯保障型保险产品相对简单易懂,不易产生投诉与纠纷,因此,这次“无理由退保”的产品不包括意外险、普通寿险、医疗健康险等产品。而通过银行代理渠道销售的保险产品也不在《服务承诺》之列。但监管当局表示,未来一旦条件成熟,“无理由退保”将逐步拓展到更多的保险产品。

    然而,“无理由退保”并不代表保户就可随时随地无条件退保。简单地来说,只有在今年11月1日后购买保单的保户,在一年内发现代理人没有履行《服务承诺》中的八项内容,才可要求保险公司退还其所缴的全部保费(已发生理赔的保险合同除外)。

    而保险公司在这八项内容中分别承诺的是:不故意阻碍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不代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签署投保单及保单回执,不隐瞒投连和万能险费用扣除及投资风险,不隐瞒责任免除、犹豫期及退保损失,不使用未经公司统一印制的宣传资料,不承诺超出保险合同保证的任何利益,不利用职务之便强制投保人购买保险和不唆使投保人终止保险合同改买新单。

    “无理由退保”是上海保险监管层专为遏制代理人诱导保户出的一个狠招。上海保监局局长孙国栋和上海保险同业公会会长何静芝昨日当着媒体和保险公司高层的面,悉数代理人过去种种影响行业形象的诱导行为。“从近几年的消费者投诉中可发现,一些急功近利、利欲熏心的保险代理人,为了佣金不惜诱导保户。尤其体现在对投连、万能、分红这三大投资型保险的销售过程中,具体表现为:片面夸大产品的功能和投资回报率,更有甚者欺诈客户骗取保费。”

    为了监督保险代理人的销售行为和提醒消费者不被误导,上海保险同业公会制定了与《服务承诺》配套的《服务确认表》。它将被视为与保单同等重要的资料,与保险合同一起被保险公司妥善保管。《服务确认表》列举了代理人在销售个人分红、万能、投连等保险产品应当做到的各项销售行为,代理人应让投保人认真阅读并目视投保人在该表上亲笔签名。

    上海监管当局将“无理由退保”抬高至“上海保险诚信建设的重中之重”的高度。海康人寿CEO蔡隆展等与会高管纷纷对记者表示,虽然,“无理由退保”短期内会对公司业绩造成一定压力,但从长远来看,有利于扭转消费者对保险行业的不信任,从而带动整个上海寿险市场的发展。
 
来源:国际金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