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国有粮库人事干部利用职务便利,贪污职工养老保险金、救济金甚至丧葬费。近日,经黑龙江省五常市检察院提起公诉,五常市粮库系统5名人事干部分别被该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据检察日报消息称,检察机关查明,2003年至2005年7月,五常粮库人事干部任全利用职务之便,将从五常市社保局领回的该粮库36名职工多交纳的养老保险金1.5万余元全部据为己有。同时,任全又将黑手伸向职工丧葬费和救济金。2004年、2005年,任全得知该市劳动和社保局、财政局规定,自2004年10月1日起,参加养老保险退休职工死亡的丧葬费和救济金改由该市社保局发放,五常粮库朱某、刘某死亡后,任全采取故意不告知其家属新规定精神,将其丧葬费和救济金全部在单位予以报销,然后利用申报、代领退休职工死亡丧葬费和救济金的职务便利,从社保局将朱某、刘某的丧葬费、救济金共计3734元领出,不入单位账目,全部据为己有。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
2004年12月至2005年4月,五常市拉林粮库职工徐某等5名职工先后死亡,其丧葬费和救济金均已在单位报销。该粮库人事干部蒋世春在2005年8月至年末期间,采取与任全同样的手段,将5名职工的丧葬费和救济金共计9300余元全部据为己有。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2005年7月,五常市拉林第五粮库人事干部张泉以同样手段,将死亡职工刘某的丧葬费和救济金1713元据为己有。2004年4月至2005年7月,张泉还在该企业改制过程中,将职工多交纳的养老保险金1.6万余元据为己有。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03年7月至2004年4月,五常市牛家粮库政工组长杨立春在办理本单位13名职工退休手续、申领职工丧葬费、领取职工多交纳的养老保险金过程中,采取同样手段,贪污6993元。案发后他向检察机关投案自首。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04年1月至2005年7月,五常市二粮库劳资组长彭丽霞从该市社保局领回16名职工多交纳的养老保险金1.1万余元,据为己有。案发后,她向检察机关投案自首。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记者了解到,10月8日,五常市检察院已向发案的5家粮库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健全规章制度,对重要岗位的干部进行有效监督,防止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办案札记
政策调整后,宣传要跟上
5家发案单位,均是粮库;5名涉案人员,均是人事劳资干部;犯罪手法、犯罪时间惊人相似,细究起来,这些人之所以频频得手,主要有四点原因:
一是“隐藏”政策,暗箱操作,自2004年10月1日起,该市职工死亡的丧葬费和救济金等改由社保局发放这项政策调整,单位人事或劳资干部去开了会,但他们却没有向单位领导报告,这使其有机会瞒天过海、中饱私囊;
二是缺乏应有的监督,一些单位放松对此项工作的监督,致使社保局给职工退回多交纳的养老金,这些人事干部都敢据为己有;
三是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领取社保资金,本应由财务人员领取发放,但这项政策调整后,单位人事、劳资干部却越过财务部门直接代职工领取资金,这又给这些心术不正的人提供了便利条件;
四是宣传不到位,该项政策调整后。社保部门只开会通知了单位人事、劳资干部,没有正式发文件,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职工就更不知道了。从某种意义上说,相关政策调整后,宣传的力度不够、不到位,是导致案件发生的初始诱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