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东北改革试点,现在扩大到了上海、天津、山东、河南、山西、湖北、湖南、新疆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9月6日,国务院已经批复了这8个省市区的做实个人基本养老账户方案。此外,2006年1月1日作为“新老划断”的时间点。
显然,对流动人员参保问题予以规范是上述改革最值得肯定的地方。参保的流动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时,个人账户及其储存额可以随同转移。这条新规如果得到落实,农民工可能获得较大的直接受益。但是,目前养老保险仍然没有考虑公平性的根本问题,因此,即使做实账户还是无法起到平衡的社会保障功能。
社会保险作为再分配的范畴,它的基石应建立在社会公平性上。也就是说,不管是在垄断行业拿高工资的人,还是在一家小公司做普通员工也好,年轻时候的收入的天差地别,但老的时候不能以养老保险去强化这个差别。我们的现在的社保却走着商业保险的思路,完全建立在保证个人权益性的基础之上的,这样,年轻时赚得多的老的时候也得到高保障,而年轻时赚得少的就一直穷下去。
从我国的经济发展、人口结构变化和这几年养老保险改革来看,社会保险由现收现付模式向个人账户制过渡是必然的。从世界范围内看,这种转变也是一种趋势。但是个人账户制也是一种养老保险方式,理论上也应其遵循公平性优先的规律,而且从某种程度上更加强调公平和照顾弱势。表面上看,这种方式在投保人的投保缴费和收益之间存在一种紧密关系,但从政府角度看,它必须从相反方面制造一种松散的联系。有些缺口还要由政府来补足。
多年前就有评论认为,现收现付制过渡到个人账户制会导致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生人承担两代人的生存负担。赡养的倒金字塔结构,再加上住房、医疗、教育的压力,如果没有良好的养老保障,这一辈人的心理负担会相当沉重。而从当前的改革来看,虽然也谈到政府补贴,但是并不是大家所想象的做实到个人账户上。这种补贴与能否做到保值尚难得知,更别提个人账户的增值问题。个人账户制还存在不能饶恕的偷盗、挪用行为,上海社保案就是警示。因此,没有强调公平性的个人账户制有可能发生的危机比现收现付制还要大。
有意思的是,近日广东省政府颁发了关于养老保险的96号文,将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统一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原来的计发基数为各市职工月平均工资,造成各地养老金水平差距较大。据报道,新规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基本养老金水平,缩小了地区差距,为职工省内正常流动(转移)创造了条件。《南方日报》报导称,此举缩小了不同地区、不同时间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差距,保证了退休人员公平分享发展成果。
退休人员公平分享发展成果,这是一个和谐社会所应考虑的主题。而据笔者的观察,全国养老改革的一系列文件却不是这样,但愿广东的做法能为其他地区所仿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