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重3吨的货车需要4400元的“交强险”保费,而黑A09207货车的驾驶员却仅带着一张保费为1455.3元的“交强险”保单上路了。10日该车被内蒙古交警部门发现。昨天,中国人保财险哈尔滨市分公司认定该驾驶员手中的保单是伪造的。
14时,记者在中国人保财险哈尔滨市分公司理赔、客户服务中心看到了这张假“交强险”保单正本的传真件。上面的防伪水印清晰可见,左上角印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的字样。保险单上填写的被保险人是一个叫张传顺的人,车牌号是黑A09207。保单上按规定填写着车架号、承保险种、保险金额和核保人、制单人、经办人的名字,还加盖了保险公司的业务专用章。外行人从上面很难看出这是一张假的“交强险”保单。
据中国人保财险哈尔滨市分公司理赔、客户服务中心经理高峰介绍,今天9时左右,理赔、客户服务中心突然接到来自内蒙古警方的电话,称他们在检查一辆哈尔滨牌照的跃进货车时发现一张“交强险”保单有问题,希望中国人保财险哈尔滨市分公司帮助审核一下。理赔、客户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接到内蒙古警方发来的“交强险”保单传真件后,经过仔细核对,发现这张保单编号属于中国人保财险动力区支公司,而保险单右下角却盖着中国人保财险香坊区支公司的公章。工作人员经过与两家支公司联系后得知,动力区支公司从未办理过该车的“交强险”业务,保单上盖的业务专用章与香坊区支公司的业务专用章大小不符。工作人员还发现,这张保单上填写的保费只有1455.3元,而这类型货车的“交强险”保费要4400元钱。工作人员据此断定,这张“交强险”保单是伪造的。这是中国人保财险哈尔滨市分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实施以来,发现的首张假的“交强险”保单。
随后,记者与内蒙古警方取得了联系。据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伦春旗111国道交警中队交警王利峰介绍,10日21时左右,他和中队长郭海清等人在111国道夜查车辆办理“交强险”情况时,发现黑A09207跃进货车驾驶员刘玉柱拿出的一张“交强险”保单正本印刷模糊。经过询问后得知,刘玉柱是呼伦贝尔市鄂伦春旗人,这辆货车是他从哈尔滨市购买的二手车。
目前,呼伦贝尔市鄂伦春旗111国道交警中队已经扣留了这台货车,并责令该车驾驶员刘玉柱15内补办“交强险”。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刘玉柱将被处以“交强险”保费两倍即8800元的罚款。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因伪造保险标志,刘玉柱还将被处以1000元到2000元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