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过去的“十一”黄金周,是交强险实施路检第一周,同时也是交强险实施以来的第一个黄金周。许多车主驾车出事故后,由于对交强险条例理解不深而选择私了,很少选择索赔。9日,人保财险省分公司理赔部负责人提醒车主,交强险实施后,事故双方车辆都已投保,不论有无责任,都由双方投保公司来打理,用不着私了。
据平安财险四川分公司客户服务部负责人介绍,10月4日,九环线上一辆帕萨特追了一辆嘉年华的尾,两车均投了交强险。从发生车祸情况看,嘉年华车主无责,但按交强险条例,却必须对帕萨特车主作出赔偿,所以嘉年华车主拿出500元给帕萨特车主“私了”。这位负责人指出,类似事故,若双方都投了交强险,按规定这个钱应由嘉年华车主投保的保险公司出,而不应由车主出。而且据他们测算,赔付额也只需400元。
这位负责人称,通过黄金周后的理赔发现,许多车主对交强险最不容易理解的就是无责赔付,即出了事故后,即使没有责任,也要进行赔付。但这种赔付如只涉及到车,都由保险公司赔,而不用车主自己掏腰包。但开车撞了高速公路上的行人,驾车人虽说无责,也要自行赔付。
综合8、9日两天的赔付情况,这位负责人指出,交强险其实类似于“社会保险”,如果仅仅投保交强险,一旦出现交通事故,责任额远远不够赔付。
目前交强险在全国统一的6万元责任限额下,实行了分项限额,具体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由于不设免赔,交强险涵盖面宽但保额低。目前在成都这样的城市,重大交通事故的抢救费用、丧葬费用和死亡补偿金合并计算,远超过此保额。所以,车主在购买交强险后仍需购买商业三者险作为补充,这样才能化解因重大交通事故带来的风险。
再一个就是不要怕索赔麻烦。实际上,一些网点多、机构多的公司赔付速度都已加快。因此在出事后,应尽可能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而不要怕麻烦将车丢给修车行或私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