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险营销体制改变的多种尝试
就目前而言,国内保险公司涉及对寿险营销体制的改革有以下几种尝试:
(一)代理人队伍员工化。这种方式又可以划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由保险公司成立代理公司,所有代理人成为代理公司的正式员工;另一种是代理人职员制,保险公司招募营销员签署劳动合同,营销员成为公司的正式员工。这两种形式的实质其实是相同的,都是将代理队伍员工化,提供给他们与内勤人员相似的待遇。这种方式有利于稳定代理人队伍,极大地提高其归属感和忠诚度,但是此方式的缺点在于成本很高,且大大增加了代理人流失的成本。
(二)理财顾问模式。与传统代理制的粗放式增长不同,此方式更强调的是其集约式的发展。理财顾问模式坚持走高端人员路线,这极大地提高了代理人的整体素质水平,有利于改变社会对寿险营销员的印象,从寿险的长远发展来看是非常有益的。从实际发展情况来看,这种精英制的代理人队伍在人均产能方面远远优于传统方式。但是,此种模式在培养一个理财顾问方面的支出是传统代理人的数倍,加上此方式仍然是代理制,并未从根本上克服代理制的弊端,培养出的代理人一旦流失,会给公司带来非常大的损失。
(三)全新的销售模式。这种模式主要是指电话行销、网络销售、职场销售等。电话行销和网络销售的共同优点是快捷、高效,为投保人提供了简捷的渠道。职场销售提高了销售保险的针对性,比简单的单个人陌生拜访客户的成功率要高很多,这几种全新的销售模式最近几年发展比较迅速,但他们均存在一个很大的弊端,即销售的产品比较简单,远未涉及到保险真正核心的产品。
谏言我国寿险营销体制改革
通过对传统寿险营销体制和新型营销模式的分析,笔者认为,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国的寿险营销体制应当是以改革后的传统营销体制为主,新型销售模式为辅的状况。原因在于,我国的寿险营销员在数量上非常庞大,在短时间内如果全部转换为精英制或者电话行销等模式是不现实的,而现有的传统模式的弊端又日益凸显,因而必须对现有模式进行改革,同时积极鼓励支持新模式的迅速发展。
如何对现有传统模式进行改革呢?最重要是要将现有代理人队伍分编制和考核两条线来管理,在编制方面属于正式员工,但在考核方面严格按照业绩等综合素质进行。这样做的好处在于:一方面能克服现有代理制的弊端,为营销员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障,有利于稳定队伍,提升归属感和忠诚度;另一方面,按照业绩等综合素质进行考核,不仅看重业绩的达成情况,而且考察其业务素质、品质,从多个方面检测业务人员,有利于逐步提高整个代理人队伍的素质。
在这种改革中,正式员工编制和考核两个方面必须相辅相成,最重要的是必须以考核作为正式员工编制的基础,只有达到标准的营销员才能享有正式员工编制。只有如此,才能给业务队伍带来压力和动力,促进模式的良性发展。从长远角度来考虑,监管机关应当制定配套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并提高代理队伍的入门门槛,确保新增人员的素质和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