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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 保险金领取门槛太高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09月13日 10:12
    9月11日上午,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主任林国熹上班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签字发放了一笔失业保险金。签字时,他的心情有些兴奋。“8年了,石狮还是第二次发放失业保险金。新条例实施后,接下来发放的金额应该会多一些。”林主任说。高门槛使保险金领取难。

    早在1998年,石狮就建立了城镇职工失业保险金制度,据统计,收取的保险金总额至今已逾2000万元。与收取的额度相比,失业保险金的发放却少得可怜。直至今年9月1日前,失业保险金才仅仅发放了一笔。“失业保险金少有人问津原因很多,但最主要的还是失业者的爱面子心态和领取的高门槛。”林主任介绍,石狮人对面子看得很重,许多失业者根本不肯到就业管理处登记,这部分人自然就不可能领到失业保险金。

    另一个方面,1998年颁布实施的《福建省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条例》对保险金的领取有很高的要求,比如,职工失业后,企业、个人必须备好各种材料,于一周内向劳动部门报案,并规定了几个不能领:由企业一次性买断工龄的失业人员不能领、正在缴纳养老保险费用的失业人员不能领,最为关键的是,规定失业者必须要有求职意向,且在劳动部门介绍工作3次以上不去者也不能领。而事实上,石狮就业机会很多,劳动部门介绍工作相当容易,而失业者往往不能满意,这使得失业保险金领取实质上难于上青天。新规可促进保险金领取

    “如果按照旧规定,这名失业者现在还不能领保险金,他还要由我们介绍工作。失业保险金实际上很难领到,他可以说是新规定实施后的第一名受惠者。”就业管理处负责失业保险金发放工作的有关人士表示,新规实施后,虽然仍保留了原规定的一些防止冒领的限制性条件,但有许多不合理的条件均已取消,如买断工龄不能领、正在缴纳养老保险费用不能领、由劳动部门介绍工作3次以上不到岗不能领等。就业管理处有关人士认为,这必将促进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另一方面,新规提出了农民工自愿缴纳个人应承担的1%%的费用即可享受城镇职工同等失业保险待遇,这也将大大扩大失业保险金的覆盖面,进而促进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正因为此,近期就业管理处专门配备了两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失业保险金发放工作。

    保险金可望用于促进就业

    虽说新规实施后发放失业保险金将明显增多,但是有关人士分析,在未来很长的一段时间内,石狮数千万元失业保险基金“躺”在财政专户“睡大觉”的局面很难在短期内改变。“国家建立失业保险金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就业,巨额资金闲置也是一种浪费。”鉴于此,国家规定,失业保险基金在保证失业保险经费盈余的情况下,可提取30%%用于促进社会就业。
 
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