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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新措施保障交强险"非盈利性"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09月11日 10:08
    日前,保监会发布了《保险公司费用分摊指引》,用于指导保险公司解决包括交强险在内的险种单独核算问题。交强险作为国家强制保险,保险公司的交强险业务与其他商业保险业务分开管理、单独核算,保险公司不得从中盈利。保险公司在核算交强险业务的损益时,不得随意挤占成本、随意分摊费用。此次推出的《指引》为交强险的“非盈利性”提供了有效保证。

    《指引》中将保险公司经营中发生的费用分为专属费用和共同费用。根据《指引》,在核算交强险损益时,交强险的手续费、赔款支出、保单印制费、广告宣传费均应当认定为交强险的专属费用。
 
来源: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