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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推动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为农民工排忧解难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08月25日 11:49
殷陆君
    8月10日,来福建厦门市务工的贵州省习水县桑木镇农民穆大兵,收到了厦门市劳动保障局支付的4万元工伤医药费和1.6万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两个月前,他在做装修工程时不慎从龙门架上摔下来,造成脾破裂、多处软骨组织挫伤,两个工友也摔成重伤。他所在的建筑施工队参加了厦门市今年实行的农民工工伤保险,他们将得到超过15万元的工伤医疗费用补偿和伤残补助。

    建筑、矿山企业风险性大,伤亡事故较多,工伤医疗、经济赔偿等待遇及善后工作较难处理。厦门市劳动保障局结合建筑、矿山行业的特点,提出按建设工程项目设置建筑企业农民工参保办法,2005年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筑、矿山及石材加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今年正式推行。

    厦门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的保险问题,把这一问题列入为民办实事的项目。出台的办法具有明显的创新性,一是上情和下情紧密结合。从建筑、矿山以及石材加工企业的特点出发,在工伤保险现有参保模式、申报缴费办法中找到结合点和平衡点。二是可操作性强。围绕申报缴费办法,采取弹性灵活的参保方法,既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又在缴费方面充分考虑了用人单位的人工成本和经济负担。三是多部门联动共同监督落实。劳动局、建设局、税务局、安全生产局、财政局、总工会分工合作。设置了建设工程项目参保的办事流程、办事程序,将建设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纳入了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前置督促程序,使所有新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上的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

    今年1月至7月,厦门市已参保的建设工程项目有340个,覆盖参保员工6万人,占在建项目农民工的80%以上。目前已缴纳工伤保险费960万元,为农民工支付医药费30万元,解决伤残补助近50万元。
 
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