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实施的“世界著名科学家来鄂讲学计划”项目,德国著名农业经济学专家贝特丝凯妮教授近日在长江大学进行了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的讲学和学术交流。
德国是个工业大国,农业份额只占国民经济总额的1%左右,全国从事农业劳动的劳动力比重大约为7.8%。
二战后,德国对农业的发展不太重视,但出于民众对食品安全广泛关注的考虑,确保社会稳定、保障农产品能自给自足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德国政府从上世纪50年代加大了对农业的保护与发展的支持力度,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吸引优秀人才从事农业生产。
建立完善的农民养老保险体制是其中的优惠政策之一。
当时,德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比较严重,迫切需要实施农民养老金政策。而传统的农民养老模式是由农民子女来负担他们退休后的生活,政府不提供任何养老保险。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人们观念的转变,当孩子长大之后,子女更愿去城里谋生,不愿意接替父亲的衣钵,在农村务农,或者有的年轻人根本不愿意承担起赡养父母的责任,所以政府急需出台一系列的相关政策,来解决农民养老问题。
经过探索,德国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过三种模式:一是平等模式。该模式是在上世纪50年代发展起来的。每个农民在退休之前,缴纳一笔费用,待其退休后,政府支付他们同等的一笔退休金。但在这种模式下,政府存在过度支付的风险;二是额外奖励模式。
上世纪70年代,随着德国加入欧盟及受欧盟的相关政策规定的影响,农民的退休年龄从65岁降低到了55岁,等于农民提前放弃了土地生产,同时失去了生活收入来源,因此,政府会额外付给农民一笔养老金。该模式的实施仍然依赖于政府大量的财力投入,相对于第一种模式而言,政府的负担并未减轻;三是收入支付模式。
进入上世纪90年代,政府对于退休农民养老金的支付,是根据农民和他妻子的收入决定的。由于收入是绝对数,所以需要支付的养老保险金也有固定的上限。但是,此种模型仍有弊端:第一,农民的家庭收入不好确定。第二,由于农民的死亡,导致其妻子仍然享受政府原本给她丈夫的这种福利,造成政府的养老金支付成本并没有降低。
德国现行的农民养老保险模式是“付多少,用多少”的模式,即由年轻人出钱,老年人享用的一种方式。但是随着人口出生率的不断降低和老龄化趋势的增强,由年轻人提供的这笔资金已经不能满足老年人的需求,需要政府拿出一部分钱来弥补其差额。
因此,这种模式已经成为一种不断消耗公共资源的模式,并且由于中央政府对这个模式的投入严重不足,致使大部分退休农民的利益没有得到保护。目前,德国仍在寻求一种最合理的农民养老保险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