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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各保险公司第三次共保 航意险"灭火"行动盛行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10月09日 14:41
龙舫
    在11家保险公司都能分到3%-5%的市场份额的前提下,再按各公司的市场份额进行分配,每季度进行一次调整。 

    海南省保险行业协会(下称“协会”)秘书长刘志坤终于可以松口气了。

    9月29日下午,刘志坤告诉记者,有关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以下简称“航意险”)的共保协议已从9月27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历经3月谈判的结果。

    在其他城市,航意险“灭火行动”同样在进行。

    北京保监局于9月29日宣布启动航意险检查,广东保监局近期也专门出台文件,重申各保险机构必须认真执行航意险的有关管理规定。27日,由航联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等公司联合国内20多家保险公司共同推出电子化航意险。

    传统、替代航意险同时统一

    这已经是海南的第三个共保协议了。

    所谓共保,就是由各保险公司组成“共保体”,统一销售管理保单、统一支付手续费、并按照统一的份额比例分担收入和支出。

    第三次共保协议规定,由共保体统一向代理点支付15%的手续费,各家参与“共保”的保险公司不得变相降低保险费率、不得擅自扩大保险责任以及支付高额手续费。

    刘志坤透露,全省11家保险公司将委托省保险行业协会航意险管理处统一进行航意险的促销、回收、结算等具体管理工作。

    至于航意险保费分配,则在确定保底基数的前提下,按现有各公司总保费占全省市场的份额进行分配,每季度进行一次调整。发生事故时,在航意险管理处的协调组织下,各保险公司承担与本单位保费享有份额对等的保险责任赔款及其相关费用分摊。

    “由于有3家新的公司进入共保体,保费分配份额必须重新调整,这是此次共保中讨论最激烈的问题。”海南某保险公司的一位高管告诉记者。

    一位参加了几次协调会的人士称,“大公司虽然不情愿让出手中的份额,但是出于共同维护市场的角度,也只能接纳新主体的加入,而主要的分歧在于如何划分份额”。

    他介绍,当时也有一些进入市场不久的小保险公司不愿意签署共保协议。新进入的小公司的市场份额很小,意味着他们的保费分配份额也很小,一般仅为总保费的5%左右。

    “现在的保费分成方式明显制约了中小公司的发展。”上述人士称。“签订了共保协议后,这些小公司就不能私自拓展业务,这显然与这些小公司想迅速扩大航意险规模的想法不相符。”

    为此,协议做了一定的变通。

    “协议中规定有3%-5%的保底基数份额,11家保险公司都有份。也就是说,新进入的公司即使还没有开展航意险业务,也能分得3%-5%的市场份额。由于进入共保体的保险公司增加,大公司的保费分配份额将下降。”刘志坤告诉记者。

    此外,第三次共保协议还考虑到了航意险替代产品的存在,对其进行了统一管理,制作了统一保单,规定保费为20元,保障时间为7天,保险责任范围包括飞机、火车和汽车等交通工具,由共保体统一销售。

    这种统一销售航意险替代性产品的情况在全国非常少见。

    手续费最高达60%

    海南省保监局办公室副主任蒋海金告诉记者,和以往一样,本次共保也是为了化解愈演愈烈的手续费之争。

    “海南航意险市场的保费收入一年在1000万元左右。航意险毫无技术难度可言,利润也相当可观,当然成为各家保险公司紧盯的一块肥肉。”海南国寿的一位人士说。

    高企的佣金是夺取这1000万元保费的利器。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