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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老师+高盈利诱惑!揭秘长江联合两会员单位现货交易骗局

2018年08月20日 21:19    来源: 和讯网     J70

  和讯网消息 日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创鑫商银(天津)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上海迪照实业有限公司现货交易诈骗案,主要犯罪嫌疑人侯长庆、肖沐早等人上诉做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设立两家空壳公司 利用长江联合进行现货交易诈骗

  2015年12月1日,侯长庆伙同藕启志共同出资成立创鑫商银(天津)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创鑫公司”),约定二人各占一半股份,并按股份分红,由侯长庆担任董事长,藕启志担任总经理,共同负责创鑫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2016年初,创鑫公司借用上海金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名义成为上海长江联合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下称“长江联合交易所”)临时会员单位。

  同年4月20日,侯长庆与藕启志又共同出资成立上海迪照实业有限公司(下称“迪照公司”),并于5月8日以迪照公司名义与长江联合交易所正式签订会员协议,成为长江联合209号经纪类会员单位,进行贵金属及原油“现货交易”,由迪照公司向长江联合缴纳保证金,长江联合收取客户交易“长江银”手续费的30%、“长江油”和“长江铜”手续费的1/3,迪照公司赚取其余手续费及全部客户亏损,客户盈利需从迪照公司缴纳的保证金中扣除。

  2016年1月至7月,侯长庆等40余人以创鑫公司、迪照公司名义,利用长江联合的交易平台,诱骗他人进行贵金属及原油“现货交易”。

  期间,侯长庆等人先后招募肖沐早等人分别担任副总经理、业务总监、业务经理(业务主管)或业务员。侯长庆、肖沐早等人对所招募的业务总监、业务经理(业务主管)及业务员进行培训,张月、王朦影等人对各自负责的业务组业务员进行培训、指导。

  专业“老师”+高盈利诱惑 引导投资者频繁操作至巨亏

  侯长庆等人招募杨某5、田某3、李某7等人分别以“金某老师”、“丁某2”、“股海牧童”等股票分析师名义在浙江经济广播等媒体上分析股票行情,在微博、微信公众号撰写股票投资类文章,吸引客户加入分析师QQ粉丝群,获取客户手机号码等信息,后要求业务员以老师助理等名义联系客户,以提供股票分析服务为幌子,谎称有专业指导老师在公司直播间提供股票操作意见,在老师指导下可获巨额收益,并配合发送虚假赢利截图,骗取客户信任,后以开通“现货交易”账户作为进入直播间的必要条件,以入金越多,直播间指导老师档次越高为诱饵,由业务总监、业务经理(业务主管)或其他业务员相互配合冒充高级投资顾问或高级助理,诱使客户在长江联合开户并入金。

  在客户入金后,业务员利用培训的话术,进一步包装指导老师能力,配合发送经老师指导投资“现货”获巨大收益的虚假赢利截图及聊天记录截图,进一步骗取客户信任,再由业务经理(业务主管)、业务员相互配合,冒充指导老师,隐瞒手续费被杠杆扩大的事实,频繁提供操作建议,引导客户频繁操作,产生大量手续费,同时故意提供错误行情,造成客户巨额亏损。

  在客户亏损后,业务总监、业务经理(业务主管)及业务员等各层级人员再次相互配合,谎称可以提供更高级别、更专业的直播间和指导老师,诱使客户继续加金、加仓及频繁操作,进一步骗取客户投资款。

  500人被骗涉资超7544万 主犯获刑15年

  经查明,被告人侯长庆等人通过上述诈骗手段,骗取500名被害人共计7544.91万元。其中,被告人肖沐早参与骗取佘梅花等135名被害人共计3411.57万元。事后,各被告人按事先约定的比例将骗得的款项分赃。

  案发后,被告人陈盼、李玉等业务员退回赃款共计42.59万元,公安机关从迪照公司追回赃款399.99万元。

  一审法院根据上述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1、以诈骗罪,判处侯长庆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2、以诈骗罪,判处肖沐早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3、以诈骗罪,分别判处陈盼、李玉等39人一年八个月至七年不等有期徒刑,并被处以15万元至1万元不等的罚金。

  宣判后,被告人侯长庆、肖沐早等不服,分别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认定,原判定罪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被告人侯长庆、肖沐早等人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华青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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