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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银行满洲里4宗违法 支行负责人等遭终身禁业

2019年08月09日 13:53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9日讯 银保监会网站今日公布的呼伦贝尔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呼银保监罚决字〔2019〕11、12号)显示,内蒙古银行满洲里支行存在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员工管理不到位、员工与客户之间存在大额资金往来等违规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呼伦贝尔银保监分局对其直接负责人田成发、崔士魁分别处以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田成发是内蒙古银行满洲里支行负责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除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至第四十七条规定处罚外,还可以区别不同情形,采取下列措施:

  (一)责令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三)取消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禁止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以下为处罚原文:

  

(责任编辑:孙辰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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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银行满洲里4宗违法 支行负责人等遭终身禁业

2019-08-09 13:53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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