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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结算:新修订业务指南不涉及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范围调整

2018年09月21日 07:37    来源: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中国结算解读《特殊机构及产品证券账户业务指南》表示

  不涉及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范围调整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讯 记者温济聪报道:9月20日,针对市场热议的“银行理财可以直接投资股票”,中国结算发表声明称,新修订业务指南明确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可以作为委托人开立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专户、证券公司定向资管计划专用账户等证券账户。此外,新修订业务指南还统一了各类资管产品开户时提交的证券账户自律管理承诺书,明确“开立的资管产品证券账户仅用于参与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许可的投资范围,资金投向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各类资管产品包括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范围由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规定。新修订业务指南不涉及各类资管产品包括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范围的调整。

  上述新修订业务指南是指9月19日中国结算对外发布的《特殊机构及产品证券账户业务指南》。从内容上看,修订后的业务指南对资管产品开户要求按照近期的监管政策进行了全面调整,特别是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开立证券账户的实质约束和申请开立中的便利化措施进行了安排,委外资金投资自此有了比较明确的说法。

  据了解,此次业务指南统一了各类资管产品使用的证券账户自律管理承诺书,银行理财产品的证券账户投资范围被确定为“仅用于参与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许可的投资范围,资金投向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李锐在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中国结算允许银行理财资金开立账户,主要解决的是投资交易所债券操作便捷性问题。

  此外,业务指南还明确了在一层嵌套情况下,券商定向资管、基金专户(包括子公司专户)、私募基金、保险资管、信托产品、期货资管共六类产品,接受其他产品委托作为受托管理人在中登开户的具体要求,并给出了相应的材料清单。

(责任编辑:魏京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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