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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嘉时代IPO 四大风险警示

2014年07月10日 14:30    来源: 和讯    

  中国证监会公布了最新IPO预披露名单,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汇嘉时代”)拟上交所上市,本次发行不超过6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24000万股,保荐机构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互联网对行业冲击风险

  随着居民收入的快速增长、互联网的普及、第三方物流配送渠道的深入发展以及网购商品品类的不断丰富,零售业的地域性限制日趋弱化,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快速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3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234,380亿元,较2012年同比增长13.14%;而根据艾瑞咨询研究数据显示,2013年中国网络购物交易规模1.85万亿元,较2012年同比增长达到42%,预计未来网络购物用户规模仍将持续增长。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3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3年底新疆地区网络用户已达1,094万人,电子商务零售凭借其便捷的商品选购方式、快捷的配送渠道、丰富的商品选择范围等优势,销售规模增速迅猛,对传统百货零售企业带来一定的冲击。因此,汇嘉时代存在因消费者购物方式变化带来业绩下降的风险。

  二、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汇嘉时代经营方式以联营方式为主,该方式一方面降低对运营资金需求,有效降低经营风险;而另一方面却因丧失商品经营权,造成与上游供应商的议价能力偏弱,进而导致业务毛利率水平较低。2011年度、2012年度和2013年度,公司的毛利率分别为 14.68%、15.67%和 17.15%,毛利率水平较为稳定。但公司不排除因百货零售行业竞争加剧或网络购物迅速发展等而导致毛利率下降、甚至业绩下滑的风险。

  三、资产负债率高的风险

  2011年、2012年及2013年末,汇嘉时代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分别为69.06%、69.33%和 73.88%,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对长期资金及流动资金的需求将不断增加,若公司不能及时获得足够的资金,将对公司长期战略的实施、甚至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大股东控制风险

  汇嘉时代的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潘锦海先生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持有本公司83.19%的股权并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因此可通过行使股东表决权影响公司重大决策结果,也可能凭借其自身的控制地位或职位优势超越权限做出决策,或对其他董事施加影响从而令董事会决策结果倾向其个人意志。

  由于控股股东与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诉求并非在任何时刻皆能保持一致,出现意见相左的情形时,控股股东有可能凭借其控制地位做出不利于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决策。


(责任编辑: 韦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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