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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股东也要做到不缺位

2018年04月20日 17:16    来源: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招行成立至今31年,之所以发展的比较稳、比较快,现代公司治理结构是至关重要的体制因素。我认为好的银行公司治理就是“始终坚持董事会领导下的行长负责制”,

  不是股东领导,尤其不是大股东领导下的行长负责制。股东通过选举产生董事会行使权力,不能随意干预银行正常经营,不能乱越位、胡作为。招行做为新中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股权相对分散,不存在一股独大。招商局专门组建了全资子公司金融集团,对金融板块实施统一管理,有效建立起金融与实业之间的风险防火墙,从机制上防止大股东越位。同时,股东也要做到不缺位。招行董事会和管理层每年定期就经营情况进行路演,就重大事项及时公告,就超出权限的重大决策事项通过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充分保障股东的权利。银行不同于一般企业,股东出资要真实,动机要长远。招商局不是阶段性的财务投资者,而是战略投资者。前两年资本市场面临巨大波动时,招商局响应国家号召主动增持,履行大股东责任,有效稳定了招行的治理结构和投资者的信心。

  (4月16日至17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召开中小银行及保险公司公司治理培训座谈会,总结分析公司治理经验与问题,明确下一步工作目标和治理重点。如上内容摘自招商银行发言。)

(责任编辑:华青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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