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三大攻坚战之一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成为民主党派建言献策的重要话题。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发现,致公党中央、民进中央等民主党派和全国工商联,均拟向全国政协大会递交“防范金融风险”集体提案,完善金融混业监管体制、强化对交叉金融业务监管等为共同的建议。
我国非金融企业杠杆率高,尤其是国有企业。民主党派们建议要继续去除“僵尸企业”,还有建议通过资产证券化等盘活国有资本存量,推动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公开公正推动债转股等举措。
防范地方债风险,也为重点内容。民建中央拟提交的一份集体提案直言,中央多次组织全国性核查,地方政府债务具体数额依然难以完全厘清,隐性债务可能成为“灰犀牛”事件。民建中央建议,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提高信息透明度,还应科学界定各级政府事权等。
完善金融混业监管
民进中央拟提交的“关于防控我国金融系统性风险的提案”直言,我国分业监管趋严,对金融产品、机构等微观加强监管,并不能必然保证宏观金融系统性稳定。一些非金融大型企业出现“金融化”趋势,我国企业、居民、地方政府部门都具有特殊的脆弱性“体质”等,使得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显著不同于西方国家。此外,我国正处于动能转换、结构调整阶段,如果一味简单僵化地强调去杠杆,可能会加大和直接引发金融风险。
为此,民进中央建议,完善统筹监管机制,避免监管权力博弈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在加强监管时,要避免引发流动性短缺风险,监管决策者制定政策要考虑对整个金融系统的影响,而不仅仅是对个别金融机构的影响。
致公党中央拟提交的“关于准确应对金融行业突出风险点防控金融风险的提案”,也指出我国金融监管仍存在诸多薄弱、空白环节,如金融混业经营越发普遍,不同机构、市场、地区间风险传染加剧;针对新金融形态的监管较为薄弱等。
致公党中央建议健全金融混业经营领域的统一监管框架,发挥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在金融监管协调、补齐监管短板等方面的作用;还应对表外业务、互联网金融等金融创新进行有效监管,减少监管漏洞等。
3月2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杨伟民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在两会后会有结果,我们不会简单效仿某个国家的模式。
推动国企混改
2017年我国稳杠杆取得进展,但去杠杆的道路依然漫长,其中国企去杠杆为重中之重。
九三学社中央拟提交的“关于优化杠杆结构打好防风险攻坚战的建议”指出,应优化国有资本投资结构、改善国企债务结构、完善市场融资结构等方面推动相关工作。
具体而言,可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盘活国有资本存量;支持传统周期性行业国企的兼并重组和脱困发展,淘汰僵尸企业,以混合所有制改革为主导,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国企改革等。
为避免国企重新走上债务高举的老路,九三学社中央建议,应建立严格的财务制度和资本金约束机制,抑制国企盲目投资冲动;债转股过程中,要防止地方政府对高负债国企的过度干预或过度保护,还应公开公正确定债转股价格,保障国有资产权益。
推动民企参与国企混改,在全国工商联拟提交的“关于有效防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提案”中也被提及。全国工商联建议,加快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民营资本,深化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改革,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还应加快国有僵尸企业的出清和破产重组,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
完善事权划分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范,是2018年重点工作。今年初,多省党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的重要讲话精神,明确要严控隐性债务增量,有序化解债务存量风险等。
民建中央拟提交的“关于化解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提案”直言,有的地方政府大量融资,本届政府向下届政府转移债务风险,下级政府指望上级财政给予兜底,形成很多“大锅饭”、“糊涂账”。2017年对违法违规举债的清理整改,通过撤回担保函或撤销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等方式,只是从名义上将债权债务关系与政府信用隔离,债务本身并未消除。一些银行通过增加流动资金授信或通过增加棚户区改造项目授信等,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还在产生且更为隐蔽化。
民建中央该份提案建议,应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厘清各相关主体责任边界;合理合法公开地方政府负债资金运用情况,提高信息透明度;还应定期向社会公众通报债务的借、用、偿情况,充分发挥公众、人大、审计等的监督职能等。
至于地方政府举债背后存在的财权和事权不匹配的矛盾,该提案建议,应按照财权与事权匹配原则,优化中央及各级地方政府的事权结构,分步有序上移支出责任,缓解地方财政压力。科学建立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支出的标准体系,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当地方政府因财力不足难以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时,中央政府给予一定支持。
(责任编辑:马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