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国务院下发《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深入排查各类金融风险隐患,适时开展压力测试,动态分析可能存在的风险触点,及时锁定、防控和化解风险,严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继续按照总量控制、分类管理、区别对待、逐步化解的原则,防范化解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等风险。认真执行房地产调控政策,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强名单制管理,严格防控房地产融资风险。
6月28日和7月12日,证监会表示,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和2013年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对存在闲置土地、炒地以及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暂停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证监会还表示,将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文件规定,对于房地产企业是否存在违反国务院有关规定的情形,证监会在进行相关审核时,将依据国土资源部的意见来进行认定。这意味着房地产融资将有条件放开。
新湖中宝8月1日晚间发布定增预案,拟定增募资约55亿元,用于上海普陀区和闸北区两处旧城改造项目。同时公司股票将于8月2日复牌。
根据预案,公司拟以不低于3.07元/股的价格向至多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7.91亿股。公司股价停牌前报收3.32元。募集资金的投向领域均为近期政策利好频出的棚户区改造项目。
尽管该方案尚需获得证监会审批通过,但新湖中宝此次推出增发方案,意味着上市房企再融资长期暂停后,或将迎来有条件放开。
2009年上半年,针对房地产企业融资需求进一步急剧增长的情况,证监会于当年9月确定了与国土资源部的沟通联络机制。
为了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2010年4月2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的调控政策”,明确要求“对存在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证监部门暂停批准其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
在这一政策的指导下,同年10月16日,证监会表示,暂缓受理房地产开发企业重组申请,并对已受理的房地产类重组申请征求国土资源部意见。
2011年5月27日,证监会再次重申延续政策规定,暂缓受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并购重组申请。
2013年2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五项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发布《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明确国土资源部门要禁止其参加土地竞买,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证券监管部门暂停批准其上市、再融资或重大资产重组,银行业监管部门要禁止其通过信托计划融资。
同年6月28日,证监会表示,将根据国务院2010年和2013年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相关通知,对存在囤积土地、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企业将暂停上市和再融资。具体企业是否违规,证监会将在审核时依据国土资源部意见。
根据证监会公布的数据,截至目前,按证监会的行业分类,我国房地产板块上市公司有15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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