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成自控拟不超8.9亿定增 近5年2募资共6.5亿去年转亏

2025-03-20 09:58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320日讯 天成自控(603085.SH)晚披露《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称,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19,130,000股(含)。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9,228.70万元(含),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泰国乘用车整椅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武汉乘用车座椅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车辆座椅核心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集团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预案公告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具体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截至预案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为天成科投,天成科投直接持有公司34.40%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陈邦锐和许筱荷,陈邦锐和许筱荷为夫妻关系。陈邦锐直接持有公司4.27%的股份,陈邦锐、许筱荷通过天成科投间接持有公司34.40%的股份。因此,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邦锐、许筱荷合计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38.67%的股份,为公司之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完成后,陈邦锐、许筱荷夫妇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将有所下降,但仍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据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经中国证监会批复(证监许可〔2020〕909号)核准,并经上交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79,239,302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31元,共计募集资金50,000.00万元,坐扣承销费用(不含税)1,06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8,94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8,656.7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99号)。

  经中国证监会批复(证监许可〔2021〕2732号)核准,公司由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874,566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57元,可募集资金总额为14,969.13万元。坐扣承销费(不含税)25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4,719.1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4,549.7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28号)。

  经计算,公司近5年两次募资共计6.50亿元。

  公司同日披露《关于终止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自公司筹备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以来,公司与中介机构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变化等因素,经与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

  此前,公司于2024年5月18日披露《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特定投资者,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7,600.00万元(含),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武汉乘用车座椅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据公司2024年度业绩预亏公告,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00万元到-1,15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预计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940万元到-1,390万元。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17.1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846.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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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辰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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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成自控拟不超8.9亿定增 近5年2募资共6.5亿去年转亏

2025年03月20日 09:58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320日讯 天成自控(603085.SH)晚披露《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称,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19,130,000股(含)。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9,228.70万元(含),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泰国乘用车整椅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武汉乘用车座椅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车辆座椅核心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集团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预案公告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具体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截至预案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为天成科投,天成科投直接持有公司34.40%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陈邦锐和许筱荷,陈邦锐和许筱荷为夫妻关系。陈邦锐直接持有公司4.27%的股份,陈邦锐、许筱荷通过天成科投间接持有公司34.40%的股份。因此,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邦锐、许筱荷合计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38.67%的股份,为公司之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完成后,陈邦锐、许筱荷夫妇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将有所下降,但仍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据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经中国证监会批复(证监许可〔2020〕909号)核准,并经上交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79,239,302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31元,共计募集资金50,000.00万元,坐扣承销费用(不含税)1,06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8,94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8,656.7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99号)。

  经中国证监会批复(证监许可〔2021〕2732号)核准,公司由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874,566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57元,可募集资金总额为14,969.13万元。坐扣承销费(不含税)25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4,719.1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4,549.7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28号)。

  经计算,公司近5年两次募资共计6.50亿元。

  公司同日披露《关于终止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自公司筹备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以来,公司与中介机构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变化等因素,经与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

  此前,公司于2024年5月18日披露《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特定投资者,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7,600.00万元(含),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武汉乘用车座椅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据公司2024年度业绩预亏公告,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00万元到-1,15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预计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940万元到-1,390万元。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17.1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846.52万元。

(责任编辑:孙辰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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