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邦家居不超6.7亿可转债获上交所通过 国元证券建功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6日讯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4年第35次审议会议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志邦家居”,603801.SH)(再融资):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1.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公司经营现状、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竞争格局、下游市场容量等,说明本次募投项目的必要性、产能规划合理性以及新增产能消化措施。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房地产市场调控影响、行业竞争态势、公司销售模式等,说明2023年经销、大宗业务收入同比增幅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与主要经销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2)说明2024年6月末合同负债大幅减少的原因和合理性,是否存在提前结转合同负债确认收入的情形。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无。
志邦家居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谢天宇、朱培风。
志邦家居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显示,公司本次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67,000.00万元(含67,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清远智能生产基地(一二期)建设项目、数字化升级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债。本次可转债及未来经本次可转债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7,000.00万元(含67,000.00万元),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向可转债持有人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具体赎回价格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信用评级,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适时聘请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就受托管理相关事宜与其签订受托管理协议。
(责任编辑:徐自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