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禾信仪器被责令改正 董事长周振等遭警示
中新经纬11月11日电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禾信仪器”)11日发布公告称,因存在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等问题,广东证监局决定对禾信仪器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具体来看,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等规定,广东证监局对禾信仪器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存在两方面问题。
一是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未履行审议和信披程序。
禾信仪器“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募投项目的内容包括“在广州建设综合服务运营管理总部,在全国10个主要城市建设综合服务网点,负责周边地区产品的销售、安装及维保服务”。2022年9月7日,公司讨论确定将“服务网络建设从10个城市拓展到全国各地”,相关募集资金使用明显超出10个主要城市覆盖范围。以上变化涉及对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但公司未将相关变更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也及时披露变更原因及保荐机构的意见。上述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三十二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六条的相关规定。
二是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
禾信仪器在2023年存货跌价测试过程中,对相关参数取值使用同行业平均水平,偏离了公司实际经营水平,导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经测算,公司2023年年报少计资产减值损失、存货跌价准备137.22万,多计净利润137.22万元。上述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十五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
广东证监局表示,周振作为禾信仪器董事长、代理财务总监和时任总经理,陆万里作为禾信仪器董事会秘书,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其中,周振对公司上述所有违规行为均负有主要责任;陆万里对上述第一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禾信仪器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周振、陆万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禾信仪器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将严格按照广东证监局的要求,深入反思,认真吸取教训并引以为戒,严格按照广东证监局的要求及时报送书面报告。公司及相关人员将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依法合规履职意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公司官网信息显示,禾信仪器成立于2004年,是一家集质谱仪器研发、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于一体的规模化自主研发的专业质谱仪器企业。
业绩方面,禾信仪器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营收1.49亿元,同比下降40.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15.3万元,上年同期为-5499.8万元。其中报告期(第三季度)实现营收4614.5万元,同比下降49.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万元,上年同期为-2068.3万元。
禾信仪器表示,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积极调整经营策略,通过优化资源配置、采取降本增效措施控制费用,加强应收账款的信用及收款管理,亏损较上年同期大幅收窄。
二级市场上,禾信仪器11月11日收跌5.39%报47.36元/股,总市值33亿元。(中新经纬APP)
(责任编辑:徐自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