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利尔向实控人不超5.15亿元定增注册批复到期失效

2024-05-24 10:53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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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向实控人不超5.15亿元定增注册批复到期失效

2024年05月24日 10:53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24日讯 北京利尔(002392.SZ)昨晚披露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批复到期失效的公告。

    

  据北京利尔公告,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收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53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2023年5月23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北京利尔表示,公司在取得批复后一直积极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工作,由于发行时机、公司实际情况等多方面原因,公司未能在批复的有效期内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该批复到期自动失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批复到期失效,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利尔2024年1月31日披露的公告显示,鉴于公司拟出资150,000,000元认购洛阳联创锂能科技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2,074,904元的事项构成财务性投资,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相关规定,本次新增150,000,000元财务性投资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故应调减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及相应的发行股票数量。 

  根据北京利尔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原方案,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2.75元/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低于181,818,182股(含本数)且不超过241,781,818股(含本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低于50,0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66,490.00万元(含本数)。鉴于公司2023年6月实施完成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4元(含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2.75元/股调整为2.72元/股;发行数量由不低于181,818,182股(含本数)且不超过241,781,818股(含本数)调整为不低于183,823,530股(含本数)且不超过244,448,529股(含本数)。公司本次出资认购联创锂能新增注册资本构成财务性投资,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相关规定,本次新增15,000.00万元财务性投资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故应调减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及相应的发行股票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调整如下: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由不低于183,823,530股(含本数)且不超过244,448,529股(含本数)调整为不低于183,823,530股(含本数)且不超过189,301,470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由预计不低于50,0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66,490.00万元(含本数)调整为预计不低于50,0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51,49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原方案其他内容不变。 

  北京利尔2023年5月31日披露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显示,公司本次定增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是民生证券,保荐代表人是刘娜、曹文轩。 

  本次发行为面向特定对象的发行,发行对象为赵继增,其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赵继增直接持有公司287,183,8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12%,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伟为赵继增之子,直接持有公司8,027,1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7%,二人系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24.80%的股权。 

  本次参与认购的特定发行对象赵继增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241,781,818股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赵继增将持有公司528,965,690股股份,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赵继增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触发要约收购义务,鉴于赵继增已承诺3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经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赵继增可免于发出要约。

(责任编辑:蔡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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