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信托及其控股股东等被上交所予以纪律处分:公司内控存重大缺陷
每经记者 冯典俊 每经编辑 廖丹
6月10日,ST安信(SH600816,股价4.36元,市值238.45亿元)发布公告,上交所对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相关负责人予以纪律处分。
根据有关规定,上交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安信信托和控股股东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之杰”),时任董事长王少钦,时任董事长、总裁邵明安,时任总裁杨晓波、王荣武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王少钦、杨晓波5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时任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宝英和时任董事会秘书武国建、陶瑾宇、王岗予以通报批评。
另外,纪律处分实施过程中,实际控制人高天国已因病去世,根据相关规定,上交所终止对其的纪律处分程序。同时,因安信信托2018年年报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时任财务总监庄海燕也被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
内控存在重大缺陷,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
经查明,安信信托、控股股东上海国之杰在信息披露、规范操作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第一,未及时披露提供大额保底承诺事项,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第二,多笔重大诉讼事项披露不及时;第三,主要资产受限情况披露不及时、不完整;第四,2018年年度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具体来看,公司对外提供大额保底承诺,未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迟至披露2019年和2020年年度报告及相关诉讼公告时才予以披露,相关信息披露严重滞后。公司未能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未有效执行合同用印审批流程,导致未及时发现前述大额保底承诺事项,相关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另经查明,根据公司于2021年7月28日披露的收购报告书摘要及董事会关于消除部分经营风险措施的意见,公司以与部分第三方签署《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或出具《流动性支持函》等形式提供信托项目的保底承诺,是由于控股股东国之杰和实际控制人高天国深度介入公司经营管理、涉嫌开展违法违规行为和经营不当导致。
上交所表示,公司应当引以为戒,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上交所业务规则,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告知公司相关重大事项,积极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公司拟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
安信信托前身是成立于1987年的鞍山信托,在1994年以“信托第一股”的身份在上交所上市。
公司2021年财报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25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29亿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69.6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50亿元。
去年7月,安信信托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拟向上海砥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砥安”)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为2.06元/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43.75亿股,募集资金不超过90.13亿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充实公司资本金。此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上海砥安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44.44%。
今年4月份,上海银保监局发布《关于同意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募集新股份方案的批复》,同意公司以募集新股份的方式变更注册资本。募集的具体实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执行。
同样在今年4月份,安信信托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函件,告知公司实际控制人高天国于2022年4月4日因病逝世。
安信信托表示,上述事项将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将关注控股股东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后续安排和通知,及时披露具体变更情况。安信信托同时表示,因高天国未在公司担任职务,其逝世对公司各项经营和管理活动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目前,公司正在有关部门指导下开展风险化解工作,各项工作正在按计划稳步推进。
(责任编辑:关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