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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棵白菜卖77.9元 上海高岛屋或被处以50万元顶格罚款

2022年03月28日 06:57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近日,有不少上海网友吐槽市场菜价上涨,甚至有网友晒出图片,上海联华超市土豆价格高达107.8元/公斤,高岛屋一棵白菜售价77.9元。

  据此,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上海市监局”)迅速展开调查。3月25日,上海市监局公众号通报,土豆价格过高系工作人员操作失误所致。3月26日下午,上海市监局再次通报,高岛屋百货公司的相关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相关规定,构成价格欺诈违法行为,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已制发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对高岛屋百货公司处以50万元的顶格处罚。

  天价土豆系操作失误所致

  3月24日,针对市民反映联华超市延平路店高价销售土豆的情况,上海市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相关情况开展调查核实。

  经查,该店工作人员由于操作失误,于3月24日将应定价为7.8元/公斤的土豆部分打印成107.8元/公斤。当日共销售104份土豆,其中两份价格为107.8元/公斤,分别于10点36分和12点37分销售。

  随后,理货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标价错误,在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检查之前已经主动将价格调整为7.8元/公斤,并在营业场所张贴告示,召回错误标价商品。

图片来源:上海市监局官方微信

  经现场查阅相关销售记录,该店土豆销售价格此前均为7.8元/公斤,其他商品售价也未见异常。截至3月24日18点45分,已有一名消费者前往该店完成退款。上海市监局初步断定,该店高价销售土豆的行为并非故意,且已主动完成整改,张贴召回公告。执法人员对该店批评教育并提醒告诫。

  3月25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内容显示,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哄抬价格行为:(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幅度提高价格的;(二)生产成本或进货成本没有发生明显变化,以牟取暴利为目的,大幅度提高价格的;(三)在一些地区或行业率先大幅度提高价格的;(四)囤积居奇,导致商品供不应求而出现价格大幅度上涨的;(五)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

  处罚标准上,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高岛屋或被处以50万元顶格罚款

  同时,针对3月24日市民反映的上海高岛屋百货有限公司涉嫌不正当价格行为的情况,上海市监局同样于当天迅速展开调查。

  经查,自2020年9月起,汪某以上海农康蔬菜专业合作社名义与高岛屋百货公司签订联销合同,在高岛屋百货公司经营的“Mercato Fresco新鲜市集”内设置“徐泾农康”专柜销售蔬菜等产品,其将从农贸市场和生鲜小店等处购入的普通蔬菜进行分拣、包装后,对外宣传“您身边的大型农场,据此车程25分钟”“☆自产自销☆家庭农场☆采摘体验☆养殖活动☆宅配到家”“农康自产直销蔬菜”,同时在部分蔬菜等产品包装上使用“徐泾农康”标识,以精品高端的定位高价对外销售。高岛屋百货公司未对上述内容进行审核。

图片来源:上海市监局官方微信

  另查,自2022年2月14日起,高岛屋百货公司在其经营的“Mercato Fresco新鲜市集”内,陆续对其销售的翡丽百瑞特级初榨橄榄油、小川稻庭手工素面、North Shore F 冷冻龙虾味鱼丸、崛江稻庭手工乌冬面等8款商品开展促销活动,现场标价签标注的所谓“原价”均为虚构。

  调查结果显示,汪某及高岛屋百货公司的相关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相关规定,构成价格欺诈违法行为。3月26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已分别制发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对汪某处以10万元的顶格处罚,对高岛屋百货公司处以50万元的顶格处罚。

  每经记者 程雅 每经编辑 董兴生

(责任编辑:蒋柠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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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棵白菜卖77.9元 上海高岛屋或被处以50万元顶格罚款

2022-03-28 06:57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近日,有不少上海网友吐槽市场菜价上涨,甚至有网友晒出图片,上海联华超市土豆价格高达107.8元/公斤,高岛屋一棵白菜售价77.9元。

  据此,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上海市监局”)迅速展开调查。3月25日,上海市监局公众号通报,土豆价格过高系工作人员操作失误所致。3月26日下午,上海市监局再次通报,高岛屋百货公司的相关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相关规定,构成价格欺诈违法行为,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已制发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对高岛屋百货公司处以50万元的顶格处罚。

  天价土豆系操作失误所致

  3月24日,针对市民反映联华超市延平路店高价销售土豆的情况,上海市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相关情况开展调查核实。

  经查,该店工作人员由于操作失误,于3月24日将应定价为7.8元/公斤的土豆部分打印成107.8元/公斤。当日共销售104份土豆,其中两份价格为107.8元/公斤,分别于10点36分和12点37分销售。

  随后,理货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标价错误,在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检查之前已经主动将价格调整为7.8元/公斤,并在营业场所张贴告示,召回错误标价商品。

图片来源:上海市监局官方微信

  经现场查阅相关销售记录,该店土豆销售价格此前均为7.8元/公斤,其他商品售价也未见异常。截至3月24日18点45分,已有一名消费者前往该店完成退款。上海市监局初步断定,该店高价销售土豆的行为并非故意,且已主动完成整改,张贴召回公告。执法人员对该店批评教育并提醒告诫。

  3月25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内容显示,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哄抬价格行为:(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幅度提高价格的;(二)生产成本或进货成本没有发生明显变化,以牟取暴利为目的,大幅度提高价格的;(三)在一些地区或行业率先大幅度提高价格的;(四)囤积居奇,导致商品供不应求而出现价格大幅度上涨的;(五)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

  处罚标准上,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高岛屋或被处以50万元顶格罚款

  同时,针对3月24日市民反映的上海高岛屋百货有限公司涉嫌不正当价格行为的情况,上海市监局同样于当天迅速展开调查。

  经查,自2020年9月起,汪某以上海农康蔬菜专业合作社名义与高岛屋百货公司签订联销合同,在高岛屋百货公司经营的“Mercato Fresco新鲜市集”内设置“徐泾农康”专柜销售蔬菜等产品,其将从农贸市场和生鲜小店等处购入的普通蔬菜进行分拣、包装后,对外宣传“您身边的大型农场,据此车程25分钟”“☆自产自销☆家庭农场☆采摘体验☆养殖活动☆宅配到家”“农康自产直销蔬菜”,同时在部分蔬菜等产品包装上使用“徐泾农康”标识,以精品高端的定位高价对外销售。高岛屋百货公司未对上述内容进行审核。

图片来源:上海市监局官方微信

  另查,自2022年2月14日起,高岛屋百货公司在其经营的“Mercato Fresco新鲜市集”内,陆续对其销售的翡丽百瑞特级初榨橄榄油、小川稻庭手工素面、North Shore F 冷冻龙虾味鱼丸、崛江稻庭手工乌冬面等8款商品开展促销活动,现场标价签标注的所谓“原价”均为虚构。

  调查结果显示,汪某及高岛屋百货公司的相关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相关规定,构成价格欺诈违法行为。3月26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已分别制发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对汪某处以10万元的顶格处罚,对高岛屋百货公司处以50万元的顶格处罚。

  每经记者 程雅 每经编辑 董兴生

(责任编辑:蒋柠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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