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立法规范快递业,顺丰、圆通等公司尚未做出相应调整
9月29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快递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明年3月份起施行。
据相关媒体报道,《条例》明确要求,快递运单注明上门投递要求的,快递企业不得投递到末端服务设施、站点;未注明上门投递要求的,应在投递前征求收件人意见。未征求意见直接投递到末端设施、站点的,收件人在接到电话或信息后有权要求重新上门投递。未按运单上注明要求上门投递,或未按收件人电话、信息回复要求上门投递,由邮政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此外,《条例》规定,收件人不在约定的收件地址,收派人员通过电话无法联系时,应向收件人发送间隔不少于8小时的两次派件信息,自第二次发送信息后24小时内未得到回复的,快递企业可根据寄件人要求予以处理。收派人员不得将快件放在无人保管的地方。
对此,顺丰控股(002352.SZ)证券部人士向记者表示,目前暂未获知《条例》的影响情况,后续会等待公司业务部门通知,一切消息将均以公开披露信息为准。
圆通速递(600233.SH)证券部人士向记者表示,尚未注意到该《条例》。针对该《条例》,公司应该会做调整 ,具体会让业务部门负责。
韵达股份(002120.SZ)证券部人士向记者表示,《条例》将带来怎样的影响,公司内部还需要研究讨论,并在细节方面同业务部门进行确认。
此外,记者还向极兔速递、中通快递(2057.HK;ZTO.N)、百世集团(BEST.N)等公司发了采访函,但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复。
记者注意到,今年4月份,浙江省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快递业促进条例(草案)》,其中市场关注到草案中规定快递经营者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提供快递服务等。彼时,华创证券指出,一季度浙江省快递46亿件,占全国21%,是全国快递“核心产粮区”,其中金华(义乌)排名全国第一,其业务量占浙江省比重超51%,2019年以来,极兔成为行业黑马,客户客单价相对较低的特征以及自身份额诉求出发,在义乌以低于行业水平的价格参与竞争,引发价格战,行业单票收入几乎单边下跌,2020年下降达到两位数。
如今,快递业的价格战似乎已趋缓和。西南证券的研报显示,8月份全国快递平均单价9.34元,从主要“产粮区”看,广州地区单价实现环比正增长,义乌地区单价环比降幅收窄。
(责任编辑:马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