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办法发布 强化分类监管原则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消费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办法(试行)的通知。消费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得分满分为100分,根据具体评级得分,分为1级、2级(A、B)、3级(A、B)、4级和5级,数值越大表示机构风险或问题越大,需要监管关注的程度越高。
银保监会表示,《办法》的发布和实施,进一步完善了消费金融公司监管规制,为强化分类监管提供了制度支撑,有利于提升监管工作效能,引导消费金融公司强化风险防控,发挥特色功能,加快向高质量发展转变,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监管层出台消费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办法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银保监会近日发布《消费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办法(试行)》。《办法》设定了五方面监管评级要素,要求强化监管评级结果运用。
《办法》提出,消费金融公司监管评级要素包括五方面内容,分别为:公司治理与内控、资本管理、风险管理、专业服务质量、信息科技管理,权重分别为28%、12%、35%、15%、10%。评级要素由定量和定性两类评级指标组成。
《办法》指出,强化监管评级结果运用。监管评级结果分为1级、2级(A、B)、3级(A、B)、4级和5级。评级结果数值越大表明机构风险越大,需要越高程度的监管关注。监管评级结果是监管部门衡量公司经营状况、风险管理能力和风险程度,以及制定监管规划、配置监管资源、采取监管措施的重要依据,也是实施消费金融公司市场准入事项的参考因素。
具体来看,《办法》要求,对监管评级为1级的消费金融公司一般不需采取特殊的监管行动。对监管评级为2级的公司,可保持一定的现场检查频率,原则上每三年至少开展一次现场检查。对监管评级为3级的公司,原则上每两年至少开展一次现场检查。对监管评级为4级的公司,监管中应给予密切关注,增加监管会谈的频率,原则上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现场检查,督促公司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经营状况、降低风险水平、补充资本金,必要时可依法采取限制高风险业务活动、限制股东权利、限制分配红利、责令调整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等监管措施。对监管评级为5级的公司,应责令提交合并、收购、重组、引进战略投资者等救助计划,或依法实施接管;对无法采取措施进行救助的公司,可依法实施市场退出。
银保监会表示,《办法》的发布和实施,进一步完善了消费金融公司监管规制,为强化分类监管提供了制度支撑,有利于提升监管工作效能,引导消费金融公司强化风险防控,发挥特色功能,加快向高质量发展转变,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截至目前,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已由最初4家扩容至27家,还有3家消费金融公司已获批成立,正在筹建中。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对不同评级的消费金融公司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有助于奖优罚劣,体现了差异化监管原则和方向。从评级要素看,公司治理与内控、风险管理两项权重合计达63%,突出了对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的重视,契合消费金融公司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导向性。
强化分类监管 风险管理成最重要评级要素
据华夏时报报道,此次发布的《办法》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时间超过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消费金融公司法人机构的监管评级。对此,麻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苏筱芮认为,这意味着新成立消金公司可拥有一定的缓冲期。
苏筱芮还表示,《办法》从五方面对消费金融公司的组织架构、风控能力、经营能力进行规范,既有利于明确监管思路,也符合行业实际,为消费金融公司今后践行合规提供了完善参考,便于机构后续依规遵照执行。
评级要素中权重最高的为风险管理,可见监管对于消金行业风控的重视。2020年底银保监会颁布的《关于促进消费金融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也尤其强调了风控问题。
由于消金公司主要服务对象为长尾客群,风险成本较高,且近年来也有年轻化、下沉化趋势,风控问题日益凸显。银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消费金融公司发展报告2020》显示,风控成本高企是对多数消费金融公司发展影响较大的因素。从不良率数据来看,2019年消费金融公司平均不良贷款率为2.63%,略高于信用卡的平均不良水平。不良率的中位数为2.03%,与平均数相差较大,说明各家机构风险成本存在较大差异。
据北京商报报道,在苏宁金融研究院金融科技研究中心主任孙扬看来,消费金融监管评级维度和商业银行有所差别,商业银行主要从风险、盈利能力、准备金等方面进行评估,消费金融监管评级在专注服务质量、信息科技管理方面也有评估。“这是一个十分必要的不同点,‘专注服务质量’ 会考虑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信息科技管理’会考量创新、科技管理等。”
(责任编辑:康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