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一卡通企业新开普因在智慧校园建设采购项目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被处罚
作者:中白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州本级凉山州财政局日前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凉财罚〔2020〕1号),新开普(300248,股吧)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因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被处以肆仟陆佰元罚款。
处罚书显示,凉山州财政局对凉山州农业学校智慧校园建设采购项目(编号:5134202019000193)实施财政监督中查明: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投标响应过程中使用第三方厂家提供的大屏产品(品牌:美晶,型号:MG-M4600)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为虚假材料。2019年7月18日,凉山州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开标评审,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
凉山州财政局指出,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行为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之规定,凉山州财政局决定对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处以肆仟陆佰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书显示,如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四川省财政厅或凉山州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作为校园一卡通仅有的两家上市公司之一,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前身系由杨维国、尚卫国、赵利宾、杜建平、傅常顺、刘桂林、郎金文、尹涛、王为真、葛晓阁、华梦阳、刘恩臣等12个自然人共同出资组建,于2000年4月25日在郑州市设立。2011年7月,新开普在创业板挂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维国。
新开普自设立以来,始终专注于高校信息化、教育信息化解决方案建设,为全国各地的高校、高职、中职、普高等学校提供校园信息化管理、教育信息化产品、定制化整体解决方案及运营服务。
业绩快报显示,2019年度,新开普转型科技服务赋能,推行混合云产品战略,升级云产品架构,优化数据场景、基于混合云的PaaS+SaaS产品及服务,加速开拓PaaS平台服务和SaaS软件服务的市场,并推动多行业多场景覆盖。同时,在技术、市场、资本多轮驱动下,与生态公司业务深度融合,成效显著,促使公司快速向产业互联网、物联网科技服务公司转型。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9.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97%;实现营业利润1.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6.96%;实现利润总额约1.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2.7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3.80%。
(责任编辑:蔡情)